磷石膏无害化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建筑工程标段招标答疑和补遗(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本项目提问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要求近3年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带2个业绩明显不合理,是否以不合理要求限制潜在投标人
2、针对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加分条款,本项目不属于大型或复杂工程,设置2个业绩才能满分似乎要求过苛,已经触犯排斥潜在投标人”之规定,是否特定为某个单位量身定制的。标书代写
3、本项目控制价9539万、工艺简单且无危大工程,要求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3年内完成2个类似业绩”方可得满分,门槛偏高。1个类似业绩已可充分考察其施工能力,2个业绩的设定恐超出项目实际需要,疑与**省招投标负面清单精神不符。恳请贵方重新审视并予以调整,以确保招标公平。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提供两个2023年1月1日以后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建筑市场环境中能够同时满足“高金额”和“高数量”要求的团队极为稀缺,且单项8000万元规模工程合理施工周期约1.5—2年,完整完成两个此类项目,理想无缝衔接状态下最少需要3年,结合工程验收、移交、退场等客观间隔,满足三年内合法取得两个完整8000万项目业绩门槛是否过高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各提供一个2023年1月1日以后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是否更为合理。
5、贵公司招标文件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需提供2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与本项目实际需求不匹配,条件设置过高,有失公平,原因如下:
(1)一个招标控制价近1亿元的项目,从项目招标开始锁定项目经理,到项目招标完成后的施工许可证办理、项目建设直至其竣工后竣工结算完成方可办理项目竣工备案,竣备完成项目经理方可解锁完成投入下一个项目,这个周期至少需要2年以上,叠加现在建筑市场不景气,项目不连续,同一项目经理本项目完成、下个项目开始基本都有间隙期。故此条件设置过高,排除了大量有资质有能力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
(2)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要2个业绩并不一定证明该投标人具有按招标工期要求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核心是选择有实力、有履约能力的潜在投标人。
故建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业绩数量由2个调整为1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 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
答:鉴于以上提问均为同类问题,现综合答复如下:
本项目针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置业绩加分项,系结合项目自身特点、合同实际履约需求,为实现择优选择投标人而设定。一是相关人员业绩仅作为评审加分因素,未纳入资格审查条件,不存在设置过高准入门槛的问题;二是招标文件规定“2023年1月1日以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项目业绩”,该业绩要求未限定地域、特定行业,业绩合同金额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同时完全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业绩每类别个数不得超过 3 个(含资格条件个数)” 的相关规定。
此外,业绩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非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含)之后竣工的项目均可纳入评审,并非要求人员在2023年后新开工两个项目。
综上所述,该人员业绩加分条款设置合理、合法,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
二、招标文件修改:
鉴于提出这一问题的投标人较多,本着扩大竞争的原则,修改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加分条件为:提供2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得满分,其余条件不变,请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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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