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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水厂建设工程 | ||
| **** | 公告类型招标文件 | |
| 公告标段(包)编号 | ****002001 | |
关于“******净水厂建设工程施工1标段”
答疑澄清说明
1、原招标文件: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约定: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采购价的15%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采购价的50%,设备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采购价的30%,剩余设备采购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现变更为:(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约定:设备采购: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采购价的15%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开箱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采购价的50%,设备安装单机调试、联动调试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采购价的32%,剩余设备采购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2年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2、调整了投标文件格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正源****公司
2026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