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就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文物勘探项目组织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1.1采购项目名称: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文物勘探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釆购代理机构:****。
1.4 釆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已落实。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1采购内容: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起点位于天坛镇石家坡村西接省道361线(K38+100),终点止于辛村东侧接国道241线(K766+546),由东向西建设,路线长约6.75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拟建大桥2座,通道4处。此次勘探是对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所涉及勘探区域进行文物勘探服务,以确保地下文物安全。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段,采购内容:对国道241线、省道361线**县城过境改线工程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工作,出具《文物勘探工作报告》。
2.2服务期限:达到进场条件后30个工作日。
2.3质量要求:勘探工作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部门规定,成果文件科学规范、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勘探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文博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3年8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为准);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8 月6 日至2026年8 月10 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示范区****园区创业街27****广场大厦314C购买采购文件。
4.2 釆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询比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5.1时间:详见采购文件,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
地点:****示范区****园区创业街27****广场大厦312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本询比釆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 址:**市秦蜀路71号
电 话:159****2829
电子邮件:****@qq.com
采购人:****
地 址:**省**市**区河汾路锣鼓大**侧
联系人:安先生
电 话:0357-****565
电子邮件:****@163.com
代理机构:****
地 址:****示范区****园区创业街27****广场大厦314C
联 系 人:李玲慧
联系电话:0351-****098 151****8341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