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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8-10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EPC的总承包业绩符合吗
答:满足类似项目要求的业绩均符合要求。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1项类似项目描述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完成过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40.31万元的建筑工程的业绩。(考核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须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如有)、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如需要)的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等材料,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43.52元(大写:柒佰捌拾壹万柒仟玖佰肆拾叁元伍角贰分),投标人须在**公共**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领取招标控制价文件。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本次澄清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按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