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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学食堂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8-04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高****公司
地址:**自治区****市**查干街道学府佳苑小区九号商业楼底商213号
被投诉人 1 :****
地址:**省**市**市城**电路26号
被投诉人 2 :****
地址:**市环**路190号一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无
地址:无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采购文件提起质疑,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在招标文件中,将强制性标准作为技术参数要求,招标文件存在重大缺陷;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中存在模糊不清、不完整或不规范的描述,导致不公平竞争。以上参数中使用了“优质”模糊、不可量化的词语,影响评判标准,以及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性。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局 0570-****811
2026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