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十里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更正公告(二)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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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招标编号:****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30日

更正日期:2026年8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十条 支付方式及时间

10.1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15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33

设计人提交合格有效的方案设计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款

32

设计人提交合格有效的初步设计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款

20

初步设计文件获得相关单位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

...

10.2 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

10.1 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 (万元)

付费时间

第一次付费

20

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第二次付费

33

设计人提交合格有效的方案设计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

第三次付款

32

设计人提交合格有效的初步设计文本后15个工作日内

第四次付款

15

初步设计文件获得相关单位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

...

10.2 发包人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顺延付款。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做相应修改,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址:**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2505号(荔香园7号楼9号商铺9-1室)

联系人:林荣轩

电 话:0777-****10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灵城街道梓华路西二巷15号

联系人:肖泽春

电话:137****7112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1日

附件:更正公告二.pdf 附件:[****001]****工业园电子信息产业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三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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