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数智畅安”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6〕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政府专项债资金及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县“数智畅安”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三标段:情指行一体化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1 项目概况
2.1.1 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围绕**县“数智畅安”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总体目标,结合**“情指行”一体化实战需求,按照“统一指挥、立体感知、快速响应、联动处置、实战支撑”的建设思路,****指挥中心系统、情指行算力底座支撑系统、交通巡查与应急保障系统、低空巡查与应急保障系统、无线通讯能力保障系统、交通感知系统、空地协同低空服务系统及机房基础设施系统,构建覆盖“巡查防控、情报研判、指挥调度、现场处置、通信保障”的综合实战支撑体系。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招标清单及图纸。
2.1.2 项目实施地点:**县。
2.1.3 供货安装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 交付使用期:150日历天,开始时间自合同签订日期起。
2.1.5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
2.1.6 最高投标限价:****5739.71元(其中暂列金额104554.56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2****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2.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2.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相关类似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大型企业中标,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5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其他
3.8.1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标书代写
若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8.2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建设类似业绩。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交付证明文件需由委托方盖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者缺一不可;交付验收证明须由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共同盖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上述证明材料若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需补充提供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业绩时间以交付验收证明(或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国外业绩不予认可。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9.1投标人及其拟报项目负责人未被**省、**市清欠办以及工程所在地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按**县履约考核办法限制准入,已过限制准入期或被解禁的除外;
3.9.2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n和“信用**”www.****.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时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1)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资质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得分、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分;技术响应:30分; 商务响应:5分;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售后服务:10分;投标人业绩: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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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式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价和最低价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价和最低价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K值取值范围为95%-100%,即95%、96%、97%、98%、99%、100%。K值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抽取。标书代写 2.说明 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技术错误的且经初步评审后的有效投标报价; ②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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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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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报价 (40分) |
投标报价 与评标基准价 (40分) |
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计算步骤都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最低得0分。 |
| 技术响应 (30分) |
技术标准响应 (30分) |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具体需求(详见技术规格书《详细技术参数清单》)的响应程度: 1.带“★”条款为实质性参数指标,必须满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提供承诺函。 2.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参数指标要求的得30分;带“▲”条款为重要性能指标,每项负偏离扣0.5分,其他项每项负偏离扣0.1分,扣完为止。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在“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详细填列参数指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在证明材料中注明所对应项(如有),便于评审。 注:①投标人针对本项评标内容在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离情况; ②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带“★”条款参数的证明材料的或者提供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均视为未响应该参数,按无效标处理; ③带“▲”参数条款,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与提供证明材料的内容不一致,以证明材料为准,若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应参数的证明材料的,按负偏离处理; ④其他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参数,以《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为准,《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中未列出对应项响应内容的,按负偏离处理。 |
| 售后服务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 (2分) (暗标编制)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运行监测及后期维护方面的方案进行描述。 |
| 项目拟配置人员(8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仅需配备一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软件设计师证书、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2分。 2.技术负责人(4分)(仅需配备一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子信息类高级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服务工程师、CISAW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4分。 3.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2分) 具有网络工程师证书、软件评测师证书、IT服务工程师证书、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证书,每提供一证书得0.5分,最高得2分。本项一人多证不重复得分。 注:以上人员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以证书显示专业为准;并提供202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若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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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响应 (5分) |
企业实力 (5分) |
1.投标人具有服务质量管理体系评价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具有ISV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运行维护)一级证书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4.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五级证书(CS5)的得2分,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四级证书(CS4)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
| 安装、调试方案 (10分) (暗标编制) |
安装调试方案 (4分) (暗标编制) |
根据投标人的安装方案、系统调试方案进行评审,应包含项目的组织实施、测试验收、文档交付等内容,要求方案内容及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安全措施是否得当,本项最多得4分。 |
| 运行维护方案 (4分) (暗标编制)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进行评审,应包含运行期维护方案、**配置、制度要求等内容,要求科学、合理、及时高效,本项最多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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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货及进度安排(2分) (暗标编制)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方案及实施进度安排进行评审,应包含运输、贮运组织方案、进度安排及进度保障措施等内容,要求合理、保证及时、措施严密,保障力充足,本项最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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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绩 (5分) |
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建设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本项最多5分。 注: (1)上述类似业绩的认定必须由投标人同时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交付验收证明(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交付证明文件需由委托方盖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三者缺一不可;交付验收证明须由委托单位、受托单位共同盖章,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上述证明材料若不能证明类似业绩的相关指标及内容,需补充提供委托方盖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注明委托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业绩时间以交付验收证明(或项目交付书面证明文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其余任何补充合同、工程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金额认定的依据;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反映出招标文件需要明示的内容及数据,不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不予认可。 (4)国外业绩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 注: 1.本次招标要求提交网络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以上涉及得分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等都需将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评标时相关信息从电子投标文件中获取,否则不予计分。 2.上表中主观评分(主观评分项为:“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及“安装、调试方案”)评委根据方案酌情打分,除未提供方案不得分外,原则上打分分值不低于该项总分的70%。 3.本项目“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方案、安装、调试方案”评分采用暗标制,投标人须将上述方案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4.暗标编制说明: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特别提醒:不符合上述暗标规定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予以否决。 5.“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项的得分应当取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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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标服务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交易中心;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9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县伊山镇胜利西路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东路东盛阳光大厦A座2102室
联系人:刘晓明 联系人:冯工
电话:139****7277 电话:180****1928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联系电话:0518-****6025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提出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