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有关规定,现对“****2026年下半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8月17日17时00分前将书面纸质的报价文件密封送至**市**区荷城街道**路1****商铺二****环境监测站。联系人:伍小姐,联系电话:****8636。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下半年标准物质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3.项目地点:**市**区荷城街道**路1****商铺二层。
4.项目最高限价:20000元整(全包价)。
5.项目内容及数量:具体采购货物及数量详见《2026年下半年标准物质采购清单》。
6.供货要求(服务要求、技术要求、售后服务等):
(1)满足或优于《2026年下半年标准物质采购清单》中所列出的采购要求。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须分2批次按质按量完成供货。每批次供货前,甲方提前20天向乙方提供提货清单,若乙方未能在收到甲方提货清单之日起20天内如期按量完成供货任务,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逾期1日供货的,扣除本批次款项的1%,逾期10日或以上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前述标准支付违约金。
7.供货地点及供货方式:由乙方送货至**市**区荷城街道**路1****商铺二****环境监测站或甲方指定的地点。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须是独立法人。
2.报价人须具备标准物质经营范围(经营范围能在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中体现)。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报价。
三、报价人需要提供的报价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执照副本,以上资料均只需要提供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采购项目响应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情况需列明供货产品浓度、供货产品生产厂家、供货产品有效期等情况;报价按整个采购项目的总采购费用进行报价,无需以单个物质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报价精确到个位数。
四、其他事项
1.报价总价超过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第三点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直接视为报价人不具备本次项目的资质要求,作无效报价处理。
3.本次项目的询价采用“总价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完全满足本询价函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当存在两个或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报价人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将通知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价。标书代写
4.报价文件未能完全响应采购清单内容视为废标。
5.本采购项目的询价结果在****的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公告或通知。询价一切事宜由****负责解释,报价人在提交本项目报价文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已提交的文件。
6.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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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