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棚户区大园梓片区建设项目(**﹒新世界)23、27号楼
答疑澄清通知02号
(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市城市棚户区大园梓片区建设项目(**﹒新世界)23、27号楼(以下简称“该项目”)现收到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公司核实,现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予以答疑澄清。
一、具体答疑澄清内容
1.关于对应门联窗等清单细目的项目特征并未注明该项设置暂估价,是否设置暂估价详见工程量清单编说明及材料暂估单价及调整表。各投标人可结合自身施工经验、市场询价、企业成本自主综合报价;
2.关于清单内暂估价对应工程量数值详见表E.2.3底部备注说明。
3.关于铝合金固定窗的三个材料暂估价的规格参数不同价格不同。材料暂估单价及暂估总价不参与竞争。
4.工程量清单“飘凸窗”清单描述玻璃品种、厚度:“6mm厚中透光Low-E玻璃"其中飘凸窗中的固定窗部分对应材料暂估价中的“普通铝合金固定窗(含中空玻璃)6中透光Low-e+12A+6”。
5.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中未注明品牌的材料代表没有具体的品牌要求。投标人应选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招标清单项目特征中未注明品牌的材料是否填报品牌不作为废标条款)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澄清通知02号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作为投标文件编制及后续合同履约的依据,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2.本答疑澄清通知内容未对原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均不作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的信息更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查看澄清公告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