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校园安全监管服务项目(LZZC2026-G3-040017-GXHY)的质疑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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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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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供应商:**驺吾****公司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路三区13栋4单元301室


我公司于2026年8月3日下午收到质疑供应商以现场递交方式送达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落款日期:2026年8月3日),****公司高度重视,当即将该质疑函报送采购人。我公司经与****公司所质疑的事项,现就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1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1:监控显示大屏全套技术参数组合高度定向ITC TV-S8175,参数设置存在排他性、倾向性,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二)质疑事项1的答复:

本项目采购需求是采购人遵循预算、资产、财务和内控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制定,内容贴合项目实际应用场景。本项目属于综合性校园安全一体化监管服务,采购人需依托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对所辖校园进行安全监管、分析研判、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等工作。此服务中涉及的监控显示大屏并非单一纯监控显示,而是需兼顾视频监控画面实时预览、录像回放、视频会议、智慧管理、日常安防管理等多重用途,各项技术要求与本项目校园安全管控实际需要深度关联。经采购人核查,目前市面上至少有北航星、畅世、特控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满足监控显示服务的全部技术要求,不存在参数组合指向ITC TV-S8175的情形。质疑事项1所涉及内容不存在排他性、倾向性,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1不成立。

二、质疑事项2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监控管理终端多项技术指标叠加捆绑,成套参数组合在公开量产标准化设备中无对应产品,参数脱离校园安防实际业务场景,设置不合理门槛,限制市场充分竞争,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

(二)质疑事项2的答复:

本项目采购需求是采购人遵循预算、资产、财务和内控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制定,内容贴合项目实际应用场景。本项目属于综合性校园安全一体化监管服务,业务复杂度远高于单一校园安防场景,采购需求是为保证服务内容涉及的相关产品在项目周期内的安全性、稳定性和迭代兼容性等进行设置,贴合项目实际需要。经采购人核查,目前市面上至少有紫光、浪潮、**三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满足监控终端服务的全部技术要求。质疑事项2所涉及内容不存在排他性、倾向性,不属于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2不成立。

三、质疑事项3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技术评分规则设置不合理,加重排他效果,限制公平竞争。

(二)质疑事项3的答复:

本项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的设定旨在保障采购服务质量,评分标准的技术性能分与采购需求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均一一对应。经采购人核查,目前市面上至少有北航星、畅世、特控等不少于三个品牌的产品能满足监控显示服务全部技术要求。贵公司主张相关功能为ITC独有,其他品牌没有对应检测报告、功能截图的主观推断缺乏事实依据。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3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3不成立。

四、质疑事项4及答复

(一)质疑事项4:项目技术允许负偏离仅4项,全套大屏18项硬性指标无容错空间,进一步加剧排他性。(备注:质疑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中将本项内容标注为“质疑事项3”,因质疑函存在序号重复,本质疑答复函以“质疑事项4”进行答复。)

(二)质疑事项4的答复:

招标文件中设置技术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4项的条款属于对服务内容及要求中非实质性要求的内容作出完整性约束,并非设置门槛,同时已预留合理弹性空间。****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的通行合规设置,目的为确保项目整体服务、功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实现采购目标。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4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4不成立。

五、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评审因素不得包含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的内容。”

3、《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七条“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遵循预算、资产和财务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符合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

4、《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采购需求可以直接引用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也可以根据项目目标提出更高的技术要求。”


如贵公司对本答复不满意,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依法进行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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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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