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机器管招投标】 湘江新区雷锋片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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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湘江新区雷锋片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二次)-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

2026-08-12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8-28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6-08-28 09:00: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8-28 09:00:00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08-10 17: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湘江新区雷锋片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二次)澄清答疑公告

各投标人:

湘江新区雷锋片区供水保障工程施工(第二次)答疑已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截止,现发布澄清答疑公告。本次招标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人和确定中标人方式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现调整评定分离工作规则里的具体要求,取消2.6条的规定,在定标会议前不对中标候选人开展考察、质询。

2、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中:注2、类似业绩与项目所在地匹配要求中:“项目所在地为:**省﹒**市﹒市辖区”调整为“项目所在地为:**省﹒**市”。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问题: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文件、行业数据库网页截图)中,均未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业绩相关指标,是否可以另行提供工程量清单、竣工图和业主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回复:类似工程业绩的考核要求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6.4条款执行。评标委员会不对投标人自行补充的佐证材料(如工程量清单、竣工图和业主证明)进行认定。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均不变。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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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文件正文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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