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长缨大道(伏牛路-楚山路)**工程EPC总承包
第1次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东津新区长缨大道(伏牛路-楚山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73.065942 万元; 其中:□勘察费为 万元; 设计费为11.930035万元; □设备购置费为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49.044619万元; 暂估价为12.091288万元; □暂列费用为 万元。【备注: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 |
现修改为: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或其计算方法 |
(1)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773.065942 万元; 其中:□勘察费为 万元; 设计费为11.930035万元; □设备购置费为 万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61.135907万元; □暂估价为 万元; □暂列费用为 万元。【备注:暂列费用指招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预备的用于建设期内不可预见的费用】 |
2.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10分 |
招标人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拟定评审因素 |
现修改为:
| 招标人自行拟定评审因素10分 |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履约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约、项目重难点分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工期保障、**配置、风险管理等)是否完整、保障措施全面、科学合理、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0 分;保障措施内容较完整、较合理、基本满足项目要求的得 7分;保障措施内容不全面、不合理、不符合项目实际的得3 分;未提供不得分。 |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特此澄清!若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存在与本次修改内容相同或相冲突的表述,均以本次澄清公告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