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施工Ⅳ标 |
| 标段(包)编号 | **** | 标段(包)名称 | **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施工Ⅳ标 |
公告内容
**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施工Ⅳ标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二)
发布时间:2026-08-14
**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施工Ⅳ标招标文件
澄清修改通知(二)
招标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施工Ⅳ标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澄清
问题一: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部分载明: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扫描件。请问满足“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的要求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复: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
问题二:是否可以提供驮卢灌片总平布置图
答复:暂不提供。
问题三:招标图纸-03地质图纸汇总中没有提供那岸总干管《**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那岸总干管工程地质平面图、**左江治旱**河现代化灌区工程那岸总干管工程地质纵剖面图》,请提供。
答复:上述补遗图纸已上传**壮族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系统,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问题四:由于工程量清单采用电子标,上传后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是否可以电子文件上传后的版本为主PDF清单与电子版清单格式不一致时,是否可以电子版清单格式为主
答复:可以。
问题五:本项目第5章工程量清单的报价说明是否可以进行修改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
三、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交易中心网、**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那浪路26号
邮编:532200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771-****930
传真:0771-****93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路6号五洲国际D栋商铺D314室
邮编:530000
联系人:黄元、曹萍、黄东
电话:0771-****873
传真:0771-****949
E 一 mail:****@qq.com
交易服务部门:**壮****交易中心(**市**区星湖路22号)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1-****563
招标人:****(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026年8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