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钢栈桥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文件》(以下简称“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2.2.2款规定,采购人决定对采购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澄清及修改:
1.询比采购公告中第3.1.(3)条及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业绩要求:“近5年(指2021年8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揽过钢结构工程相关的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任意一期结算发票,并附发票验真截图)”修改为“近5年(指2021年8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揽过钢栈桥工程相关的业绩,且单项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任意一期结算发票,并附发票验真截图)”。
2.询比采购公告中第4.1条“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17日16时00分”修改为“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20日18时00分”。
3.询比采购公告中第4.2条“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17日16时00分将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采购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8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8月20日18时00分将填写完整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报名后应及时和采购人进行电话确认,经采购人确认后24小时内,采购文件将发送至供应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
4.询比采购公告中第5.4条及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8日10时00分”修改成:“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3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
**至**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A2-2分部
2026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