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现将**“见**”****停车场开荒、外墙清洗、室内空气治理项目第1标段、第3标段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1标段(开荒保洁)
成交候选人:**怡美****公司 响应总报价:255631.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 响应总报价:246562.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总报价:258118.00元
第3标段(室内空气治理)
成交候选人:**爬****公司 响应总报价:106301.00元
后备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总报价:99899.00元
后备第二成交候选人:衡****公司 响应总报价:85000.00元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现场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采购人:****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叶先生
电 话:0731-****771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张女士、罗先生
电 话:0731-****7153
监督部门:****纪检办公室
地 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电 话:0731-****7341
异议受理机构:****
联系电话:0731-****7718
通信地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