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兴广场A座中央空调设备更新配套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恒兴广场A座中央空调设备更新配套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相关澄清内容如下:
现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详细评审标准表2.2.4(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原内容标书代写
| 投标人业绩 |
16分 |
业绩认定标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合同业绩;计分规则如下: (1)单份合同金额区间150万元≤合同额≤250万元,每份有效业绩计2分,满分8分; (2)单份合同金额≥250万元,每份有效业绩计4分,满分8分; 本小项得分满分16分; 注:①业绩佐证材料要求:投标文件须同步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对应增值税结算发票;若合同文本无法体现项目实施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评审信息,须额外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不全不予认定对应业绩分值。标书代写 |
修改为:
| 投标人业绩 |
16分 |
业绩认定标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共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合同业绩;计分规则如下: (1)单份合同金额≥150万元,每份有效业绩计4分,满分8分; (2)单份合同金额≥250万元,每份有效业绩计4分,满分8分; 本小项得分满分16分; 注:①业绩佐证材料要求:投标文件须同步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项目对应增值税结算发票;若合同文本无法体现项目实施时间、工程内容等关键评审信息,须额外附业主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文件扫描件,材料不全不予认定对应业绩分值。标书代写 ②同一份业绩仅可选择满足的其中一个档次进行计分,不得跨档重复得分。 |
注:此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项目单位:****
联 系 人:杨经理
电 话:130****2818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史工
电 话:182****6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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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