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对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编码:C****0300)。指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辆保养等服务。有下列情况可选择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车辆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3.在异地发生故障的车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 尹杰
3、联系方式: 0479-****791
4、联系地址: **市**路169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1、采购包号:1
(1)采购包名称:采购包1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个体工商户
地址:楚古兰街道富华名苑小区736号商铺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服务标准: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已充分知悉机动车维修资质业务范围要求:一类、二类维修资质企业可承接对应车型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全部维保业务;三类资质仅可开展汽车综合小修及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修复等单项专项维修项目。 我方具备 二类 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资质,维修作业范围完全匹配招标文件规定的维修项目,可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规范开展对应全部维修作业、竣工质量检验、应急救援等服务,****维修行业管理规范,保障维修质量,完全响应本项采购业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标准: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车辆维修服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及服务约定,具体响应情况逐条说明如下: 1、服务规范标准响应:我方所有车辆维修服务流程、作业规范、服务标准,****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全面执行,规范开展维修全流程作业,保障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2、24小时服务及时效响应:我方已设立专属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全天候畅通无休。在接到采购单位各级报修电话后,承诺半小时内完成响应对接,可根据采购单位需求,及时提供专业上门维修服务,保障故障车辆快速处置。 3、应急救援服务响应:针对采购单位车辆故障求援需求,我方将第一时间派遣维修人员及救援设备赶赴故障现场,根据车辆故障实际情况,灵活开展现场维修或拖运回厂维修工作。严格执行救援收费标准,100公里范围内全额免收车辆施救费、停车费,超出100公里的救援费用,我方将本着公平合理原则与采购单位**协商确定,无隐形收费、无乱收费情况。 4、维修服务效率及质量响应:我****维修行业管理规范及采购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高品质车辆维修服务。坚决杜绝无故拖延、拒绝车辆维修作业的情况,实行车辆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服务机制。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特殊完工时限要求,我方将优先调配人员、设备**,最大限度满足工期要求,保障车辆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5、免费车况检查服务响应:我方承诺为采购单位所有送修车辆提供免费车辆技术状况全面检查服务,精准排查车辆潜在故障、零部件损耗、油液状态等问题,同步出具车况检查说明,提前规避车辆行驶安全隐患。 6、免费车辆清洁服务响应:所有维修竣工、出厂交付的车辆,我方将统一提供免费车身清洁、车内吸尘保洁服务,全方位提升维修服务品质,保障车辆交付时整洁完好。 7、车辆档案及跟踪服务响应:我方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档、专人管理,详细记录每台车辆的送修时间、故障问题、维修项目、更换配件、竣工检测、保养记录等全维度信息。同时常态化开展售后跟踪服务,主动回访车辆使用状态,提供后续用车、保养指导服务。 8、监控影像留存响应:我方维修厂区、作业工位已全面配齐高清监控摄像设备,实现维修作业全过程实时录像留存,维修图像、视频资料存储时长不少于3个月,可随时调阅核查,保障维修过程可追溯、可监管。 9、投诉监督机制响应:我方已建立完善的客户投诉、监督管理制度,设立专属投诉反馈渠道及处理专员。全程主动接受采购单位对我方生产运营、现场管理、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等各方面的监督与检查,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问题、投诉及合理化建议,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理、闭环整改,持续优化服务品质。 综上,我方完全满足、全面响应本项目各项车辆维修服务要求,严格履约执行,全力保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
主要服务内容: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次采购项目所有车辆维修服务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行业标准及服务约定,具体响应情况逐条说明如下: 1、维修质量质保期响应:我****维修行业质量质保相关规定,维修合格出厂车辆质量保证期均不低于行业标准要求。具体质保标准如下: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严格按标准履行质保义务,保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权益。 2、维修配件质量响应:我方所有用于车辆维修的零部件、零配件等维修材料,均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采购渠道正规、资质齐全。我方郑重承诺,维修作业全过程绝不使用三无产品、翻新件、假冒伪劣配件,从源头把控维修质量,杜绝因配件质量问题引发的车辆故障及安全隐患。 3、维修质检及质保责任响应:****运输部相关管理要求,全面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与标准化工艺规范,严格落实维修“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及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但凡因我方维修工艺瑕疵、配件材料质量缺陷及我方其他履职原因,造成车辆出现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等问题,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免费提供返修、配件更换及相关损失赔付服务,全力兜底维修质量保障。 4、维修车辆管理安全响应:我方严格规范送修公务车辆管理,坚守车辆安全管理底线。所有采购单位送修车辆在厂维修期间,未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或口头授权,我方绝不擅自挪作他用、私自驾驶、转借他人或私自改装,全程保障公务车辆使用安全、完好无损。 5、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响应:我方具备健全、完善的机动车维修全流程管理制度体系,涵盖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等全套管理制度。所有制度均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制定并落地执行,实现维修作业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流程制度化。 综上,我方完全满足、全面响应本项目各项车辆维修服务要求,严格履约执行,全力保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服务质量与服务效率。
主要服务内容: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服务标准: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关于经营场地、维修工位、库房配置及维修设备、新能源专用场地与专用设备配置的全部要求,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标准建设配置,具体响应如下: 一、经营场地与工位配置响应 我方经营场地、功能区域、维修工位布局均严格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规范标准。厂区规范设置标准化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车辆预检工位、机电维修工位、钣金维修工位、喷漆维修工位、总成维修车间及专用配件库房,场地功能分区清晰、布局合理、标识规范,满足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护保养、专项维修等全品类维修作业需求。若为三类专项维修作业,我方严格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套足额、合规的专用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完全匹配备案经营项目作业要求。 二、新能源汽车专项场地配置响应 针对电动汽车维修作业要求,我方专项配置独立专用新能源维修车间,设置封闭、独立、分区管理的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严格区分常规燃油车维修区域与高压新能源作业区域,实现高压作业专区专用、隔离作业,满足新能源汽车高压部件维修、动力电池拆装、检测、维修及存放的安全规范要求,符合新能源汽车维修场地建设标准。 三、通用维修设备配置响应 我方全部维修设备、检测设备、工装器具均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标准配齐配足,设备性能完好、计量合规、定期校验,可全面满足常规车辆维修、检测、保养、故障诊断等各类维修作业需求。 四、电动汽车专项设备及安全防护配置响应 我方已足额配齐新能源电动汽车维修专用设备,包含: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专用诊断设备等全套新能源检测维修设备,设备精度达标、工况完好、可正常投入作业使用。同时严格配套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专用绝缘工具套装,并配齐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防护眼镜等全套高压安全防护装备,完全满足新能源汽车高压系统检测、拆装、维修作业的安全操作规范,可安全、合规、独立开展电动汽车维修作业。 综上,我方场地条件、功能区域、库房配置、常规维修设备、新能源专用场地、专用设备及高压安全防护装备均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及GB/T16739标准要求,完全满足本项目各类车辆(含新能源电动汽车)维修服务需求。
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标的关于维修服务执行标准、规范的全部要求,承诺所有车辆维修作业、服务流程、场地设备、质量管控、安全管理、档案管理等全部工作内容,严格遵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有效标准、条例及规范执行。本次项目严格执行的标准及法规明细如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 我方已全面对标上述最新版本标准规范完成人员培训、设备配置、场地改造、工艺更新及制度修订工作,熟练掌握燃油车辆及新能源车辆维修、检测、诊断、维护、安全防护、质量验收、档案管理等全流程合规作业要求。同时我方建立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在合同履约期内,若国家、行业、地方出台上述规范的最新修订版本、替代标准或新增管理要求,我方将第一时间同步更新作业流程、技术工艺与管理制度,自动参照最新标准规范执行,确保全过程、全环节合规履约,保障本项目车辆维修服务质量、安全与管理工作持续符合法定及招标文件要求。 综上,我方完全满足本项目各项标准、规范及法规执行要求,无偏离、无遗漏,自愿严格遵照全部现行及后续更新标准规范开展本次采购项目全部维修服务工作。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关于报价方式、阶段采购要求及费用结算方式的全部条款,无任何偏离、无任何保留,具体响应内容如下: 一、报价方式专项响应 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两阶段采购报价要求执行。第一阶段,我方针对车辆维修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专项响应,承诺所有维修项目工时费报价均不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严格控制在20%以内,完全符合限价要求。对于招标文件中未列举的维修项目,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同等价位同类维修项目标准参照执行,保证报价合规、统一、公允。 针对第二阶段采购议价要求,我方承诺所有单个维修项目议价均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范围内开展,仅可向下优惠让利,绝不向上突破限价;同时所有议价结果均低于或等同于市场行情价格,杜绝高价结算、超限价结算等情况,充分保障采购单位经费权益。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专项响应 我方完全认可并严格执行本项目第二阶段费用结算公式: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我方承诺上述结算费用均为含税全包价格,包含材料费、工时费、税费、拆装费、调试费、清洁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无隐形收费、无二次增收费用。 在项目履约结算过程中,我方严格落实配件溯源管理要求,确保维修所用汽车零配件实物、材料购进进价单据、正规发票信息三者完全一致,做到票、物、账统一,结算资料真实、有效、可核查,全程配合采购单位审核、审计及价格核查工作。 综上,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报价规则、限价标准、议价机制及结算方式所有要求,严格遵守价差率上限、工时费限价及含税结算规定,规范开展报价与结算工作,合规履约、诚信服务。
| 材料进销差价率 | % | 优惠率 | 0 - 20 | 15 |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报价方式、两阶段采购要求及费用结算方式的全部规定,无偏离、无保留、无异议,严格遵照招标文件要求履约,具体专项响应如下: 一、报价方式专项响应 我方严格执行本项目两阶段报价相关规定。第一阶段,我方严格响应维修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两项核心报价指标,承诺所有维修项目工时费标准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完全满足招标限价要求。第二阶段采购过程中,我方完全配合采购人根据车辆价格档次选取对应报价档位执行;针对招标文件未列举的维修项目,我方将严格参照同等价位维修项目标准执行,保证报价规范统一。 针对第二阶段议价要求,我方承诺所有单个维修项目议价工作,均在第一阶段约定的报价上限范围内开展,仅可向下浮动给予更大优惠,坚决不突破既定报价上限,且最终议价价格不高于市场行情价,切实保障采购单位资金使用效益。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专项响应 我方完全认可并严格执行本项目第二阶段官方费用结算公式: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我方承诺,上述公式核算的全部结算费用均为合法合规含税价格,包含维修服务全过程所有费用,无任何隐形收费、附加收费。 在费用结算及履约全过程中,我方严格遵守配件溯源及结算核查要求,保证维修所用汽车零配件实物、材料购进进价单据、对应正规发票三者信息完全一致,实现票、物、单、账高度统一,结算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主动配合采购单位各项审核、审计及核查工作。 综上,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本项目全部报价规则、限价标准、议价机制及结算方式,严格遵守工时费限价、20%材料进销差价率上限等所有硬性要求,规范开展报价、议价及结算工作,诚信合规履约。
| 工时费最高限价 | 元 | 单价 | 0 - | ****000 |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