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0 |
| 其它 |
| 50,000元 人民币 |
| 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区**街道沙田五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 答疑公告01 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区**街道沙田五大****停车场**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工程编号:****)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提疑事项一: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投标人合格条件:2、投标人承接本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1)、(2)任意一项设计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方提供),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如果只符合(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的资质要求是否属于符合投标人条件,因任意一项设计资质没提及(3) 答:符合。 根据上述答疑内容我司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存疑内容作出澄清修改,主要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十、投标人合格条件:2、投标人承接本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1)、(2)任意一项设计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更正为: 2.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以下(1)、(2)任意一项设计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方提供)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