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锡林郭勒盟2026-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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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征集项目概况

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对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编码:C****0300)。指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辆保养等服务。有下列情况可选择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车辆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3.在异地发生故障的车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 尹杰

3、联系方式: 0479-****791

4、联系地址: **市**路169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

1、采购包号:2

(1)采购包名称:采购包2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

服务要求:

1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主要服务内容: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服务标准: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述服务内容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我司具备三类维修企业相应资质,可依法从事汽车综合小修以及以下各项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发动机维修 车身维修 电气系统维修 自动变速器维修 轮胎动平衡及修补 四轮定位检测调整 汽车润滑与养护 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 曲轴修理 气缸修理 散热器维修 空调维修 汽车美容装潢 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 我司承诺所有维修作业均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执行,维修工艺规范,使用合格配件,确保维修质量合格可靠。 所有维修服务均建立可追溯的维修档案,维修记录完整,竣工质量符合检验要求,切实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特此响应。

2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标准: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述服务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我司维修服务流程及服务****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确保全流程规范化、标准化运作。 24小时服务电话及响应时效:我司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可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满足客户应急需求。 救援服务: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我司将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于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以内车辆拖放费、停车费全免;超出100公里的,双方**协商确定合理费用。 维修时效保障:我司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优质维修服务,不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对于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我司将最大限度予以满足,优先安排、加班作业,确保按时交车。 免费检查服务:我司为所有送修车辆提供免费车辆技术状况检查服务,及时发现隐患并告知客户。 免费清洁服务:凡竣工出厂车辆,我司均提供免费外部清洗及车内吸尘服务,确保车辆交付时整洁卫生。 档案管理:我司为各单位送修车辆建立一车一档用户档案,详细记录维修项目、更换配件、维修时间等信息,并开展跟踪服务,定期提醒保养及回访。 监控设备配置:我厂维修车间及关键工位已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全过程影像资料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确保维修过程可追溯、可核查。 投诉监督机制:我司已设立投诉制度,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对我司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的监督与检查,对反馈意见及时整改、持续改进。 特别说明:我司为三类维修企业,维修范围不涵盖电动汽车(电车)高压系统维修(包括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压电控等核心三电系统)。如送修车辆涉及上述电车专项维修需求,我司将提前明确告知客户,并建议客户转送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企业。对于燃油车及常规电气系统的维修,我司承诺上述全部条款落实到位。 特此响应。

3
服务名称: 服务标准

主要服务内容: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述服务标准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质量保证期承诺:我司严格执行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制度,质保期不低于行业规定标准: 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以先到者为准); 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以先到者为准); 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以先到者为准)。 配件材料承诺:我司承诺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严格从正规渠道采购合格产品,绝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所有配件来源可追溯、质量可查证。 技术标准与检验制度:****运输部要求的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全面落实: “三级检验制度”(进厂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 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车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缺陷,或由于该次维修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我司承担全部责任,无偿返修或赔偿相应损失。 车辆安全承诺:维修期间,我司保证送修车辆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绝不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确保车辆在厂期间专人保管、规范停放。 管理制度承诺:我司已建立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人员培训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确保维修服务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特别说明:我司为三类维修企业,维修范围不涵盖电动汽车(电车)高压系统维修(包括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压电控等核心三电系统)。如送修车辆涉及上述电车相关维修需求,我司将提前告知并建议转送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企业。对于燃油车及常规维修项目,上述全部质保及服务标准条款均严格履行。 特此响应。

4
服务名称: 技术保障

主要服务内容: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服务标准: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述技术保障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场地保障:我司作为三类维修企业,场地条件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相关要求配置,已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了相应的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场地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能够满足日常维修作业需求。 设备配置:我司设备配置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相关要求配备,所有设备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计量检定,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能够满足相应专项维修作业的技术要求。 特别说明:我司维修范围不涵盖电动汽车(电车)高压系统维修(包括动力电池、驱动电机、高压电控等核心三电系统),因此不设立电动汽车专用独立维修车间及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亦不配备电动汽车维修所需的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等专用设备,以及绝缘工具套装、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等高压防护装备。如送修车辆涉及上述电车相关维修需求,我司将提前告知客户并建议转送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企业。 持续改进:我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策要求,持续完善场地及设备条件,确保始终符合三类维修企业经营业务条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响应。

5
服务名称: 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述执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我司在维修服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规范,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运输部令2023年第14号修正); 《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 《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 《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 《**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 我司承诺在维修作业中,严格以上述标准、规范为依据,从维修流程、工艺规范、质量检验到竣工出厂等各环节,全面对标执行,确保维修服务全过程合法合规、规范有序。 关于新能源汽车相关标准的特别说明:上述标准中涉及《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该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的维修维护作业。鉴于我司维修范围不涵盖电动汽车(电车)高压系统维修,因此该标准中涉及高压系统维修维护的相关技术要求不适用于我司当前经营范围。对于燃油车及常规维修项目,我司仍严格遵照其他适用标准执行,确保维修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如送修车辆涉及电车高压系统维修需求,我司将提前告知客户并建议转送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维修企业。 我司承诺持续关注相关标准的更新情况,凡有最新标准发布实施,一律参照最新标准执行,确保维修服务始终符合现行有效标准要求。 特此响应。

6
服务名称: 材料进销差价率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述材料进销差价率及费用结算方式的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工时费响应:我司承诺工时费报价不高于采购人所设定的工时费最高限价,确保在合理范围内收取工时费用。 材料进销差价率响应:我司承诺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严格控制在采购人规定的上限以内。 第二阶段采购执行: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未在列举范围内的维修项目,我司承诺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不另行加价。 第二阶段议价机制: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二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我司承诺在约定上限范围内给予采购人最大优惠力度,允许向下浮动,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市场行情价,切实保障采购人利益。 费用结算方式:我司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即: 维修结算总费用 = 工时费 + 材料购进价格 × (1 + 材料进销差价率) 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配件材料管理承诺:我司承诺所有汽车零配件材料的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保持一致,确保配件来源真实、价格透明、票据齐全,绝不弄虚作假,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核查和监督。 特此响应。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材料进销差价率 % 优惠率 0 - 20 20
7
服务名称: 工时费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司完全理解并响应上述工时费及费用结算方式的要求,具体承诺如下: 工时费响应:我司承诺工时费报价不高于采购人所设定的工时费最高限价,确保在合理范围内收取工时费用。 材料进销差价率响应:我司承诺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严格控制在采购人规定的上限以内。 第二阶段采购执行: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未在列举范围内的维修项目,我司承诺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不另行加价。 第二阶段议价机制: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我司承诺在约定上限范围内给予采购人最大优惠力度,允许向下浮动,实际成交价格不高于市场行情价,切实保障采购人利益。 费用结算方式:我司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即: 维修结算总费用 = 工时费 + 材料购进价格 × (1 + 材料进销差价率) 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不再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配件材料管理承诺:我司承诺所有汽车零配件材料的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保持一致,确保配件来源真实、价格透明、票据齐全,绝不弄虚作假,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核查和监督。 特此响应。

报价内容 计量单位 供应商报价类型 最高限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
工时费最高限价 单价 0 - 80000
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8月04日

征集人:****
2026年08月2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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