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金坛第一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急诊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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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急诊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公告

A320********000****4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急诊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常****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中心(急救创****分中心病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号为:****;关****中心(急救创****分中心病房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变更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建设期限和总投资的批复,坛发改投字【2026】16号;****人民医院****集团****中心****中心)项目初步设计变更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的批复,坛发改投字【2026】2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急诊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人民医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急诊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省**市**区。

2.3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涵盖村、镇、县“三级网络”急诊急救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心建设、信息化建设、体系和能力建设等。****总院****中心总占地面积23.13亩,**建筑面积1374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9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810平方米,主要****急救中心站、****中心、急诊急救单元、EICU重症监护单元、****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体系和能力建设等,同步实施配套设备设施、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的建设;****中心****中心基础设施改造、医疗设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和医共体分院急诊急救体系和能力建设。同步对村卫生室配备急救基础设备、信息化建设、体系和能力建设。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8550。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含编制说明)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400日历天。

2.10 ****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资质);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项目负责人 2023 年 9 月 15 日以来承建过单份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含)以上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居住建筑除外)业绩(建筑类型分类标准按GB/T50841-2013《建设工程分类标准》执行)

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若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②施工合同;

③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四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④可说明项目使用性质的“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注:①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证明)上所载的竣工时间为准;②工程造价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单份合同所载的金额为准,如提供的上述材料反映的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指标为准;③建筑类型可通过“立项批文”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或用途或用地性质或建设内容等体现。如为工程总承包业绩,****采购部分工程造价须满足招标公告3.4条要求。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内容的,则必须提供原建设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否则视为无效证明。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2024年 9 月 15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 9 月 15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口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口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口 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24 日 / 时 / 分至 2026 年 9 月 15 日 09 时 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市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 http://gc.****.cn/TPBidder/memberLogin)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年 9月 15日 9 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8.其他要求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公司,联系方式:0519-****812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地址: **市**区**大道500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金****中心B幢第12层1202

联系人: 管工 联系人: 袁旖

电话: 0519-****8037 电话: 178****2350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李仲贤

邮编: 213200 传真: /

电子邮箱:****@qq.com 邮编: 213200

电子邮箱: ****@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 0519-****3528

10.3异议渠道

(1)建设方名称:****

(2)通讯地址:**市**区**大道500号

(3)电话:0519-****8037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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