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口腔类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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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院口腔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防治院口腔类设备采购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防治院口腔类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金额(元):****800.00

中标供应商:****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第一条 结算依据补充约定
在原合同本项目最终合同结算(决算)价款,统一以******评审中心出具的正式评审结论为唯一、最终支付依据。”
第二条 差额退还与支付约定
1.若******评审中心审定的最终合同结算(决算)金额低于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金额,乙方须无条件、无异议,在评审结论出具并收到甲方退款通知后 15 个工作日内,将差额款项足额退回,并按******评审中心审定的最终合同结算(决算)金额重新开具合法有效发票,与银行回单、原金额冲红发票交与甲方。
2.乙****银行转账回单提交甲方备案,配合甲方完成财政资金退回相关手续。
3.若评审审定合同结算(决算)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乙方应开具差额部分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合法有效发票及评审文件后,按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流程支付差额部分。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及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定,就原合同结(决)算价款及付款相关事宜后增加补充内容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08月25日至2026年09月0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地址:**市**区新沙路9****医院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福民路123****区委大楼10楼

联系电话:0755-****1762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合同备案机构。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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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合同公告
福田区慢性病防治院口腔类设备采购项目合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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