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会宫镇片区)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会宫镇片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答疑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中:“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员,符合上述3.1.5项要求。”
现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项目经理为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派出均可,符合上述3.1.5项要求。”
二、原评分标准表中关于评分因素“荣誉”的评分标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水利工程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三、原评分标准表中关于评分因素“其他主要人员资历及进场计划”中:“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派驻上述人员总数不少于3人。”
现修改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人员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派驻均可”
本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澄清内容。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县会宫镇会宫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8****85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县**镇**花苑一期住5号门面
项目负责人:徐光兵
电 话:138****5989
2026年8月25日
**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会宫镇片区)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会宫镇片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及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统一答疑澄清如下:
1. 原评分标准表中关于评分因素“荣誉”的评分标准:“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含EPC项目)或农田水利项目(含EPC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现修改为:“投标人承建或参建的水利工程项目,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在国****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类奖项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
2. 问:我单位提供的奖项为水利水电工程项目优质工程奖项,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公司名单)或其官网公示截图,是否符合本招标文件“荣誉”评分条款的要求
答:符合要求。
本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时充分考虑澄清内容。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地 址:**县会宫镇会宫村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78****8550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县**镇**花苑一期住5号门面
项目负责人:徐光兵
电 话:138****5989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