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关街道汴**路盛景大厦511、512室
中标(成交)金额:4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物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公共秩序维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绿化养护服务、共用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服务、房屋本体管理及维修养护服务等。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安装期:365 日历天。每年服务期末,季度考核平均得分 90分(含)以上续签合同,90 分(含)以下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服务资格,合同一年一签,如因采购人经费原因,一年服务期结束后,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金额不变。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自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6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园区宿马现代产业园三期4栋2单元807室,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 193****9939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市银河一路 559 号
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方式: 0557-****807
名 称: ****
地 址: ****园区宿马现代产业园三期4栋2单元807室
联系人: 杨工
联系方式: 193****9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