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对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编码:C****0300)。指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辆保养等服务。有下列情况可选择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车辆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3.在异地发生故障的车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 尹杰
3、联系方式: 0479-****791
4、联系地址: **市**路169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1、采购包号:2
(1)采购包名称:采购包2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个体工商户)
地址:巴拉嘎尔高勒镇哈拉图街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服务标准: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汽车润滑与养护
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标准: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为规范车辆维修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采购单位车辆正常运维,****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结合服务要求,制定完善的车辆维修服务响应保障方案,具体服务承诺及服务规范如下: 一、标准化合规服务执行 我方所有车辆维修服务流程、服务操作规范、质量管控标准,均严格依照《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落地执行,全程遵守行业管理工作规范及双方合同约定,合规开展各类车辆维修作业,保障维修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 二、全天候应急响应服务 我方设立24小时全天候服务热线,全程畅通无休,专项受理各级单位及采购单位车辆报修、求援咨询业务。接到各类车辆报修电话后,确保半小时内完成响应对接,可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上门维修服务,快速处置车辆故障问题。 三、高效故障施救维修服务 针对采购单位车辆求援需求,我方将第一时间赶赴车辆故障现场,根据车辆故障实际情况,灵活提供现场维修或拖车回站维修服务。费用方面实行明确标准:故障地点100公里范围内,全程免收车辆施救费、停车费;故障地点超出100公里的,相关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公开透明、无隐形消费。 四、高质高效维修作业保障 我方坚守优质服务原则,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服务义务,坚决杜绝无故拖延、拒绝车辆维修的情况。所有送修车辆实行“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服务机制,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特定完工时限要求,我方将优先调配人力、设备**,最大限度满足工期需求,高效完成维修作业,保障车辆快速恢复正常使用。 五、免费增值配套服务 为提升服务品质、保障车辆运维状态,我方提供两项专属免费增值服务。一是免费车辆技术状况全面检查服务,精准排查车辆潜在故障、检测车辆核心性能,从源头规避车辆运行隐患;二是所有维修竣工出厂车辆,均可享受免费车辆清洁、内饰吸尘服务,保障车辆外观及内饰整洁完好。 六、专属车辆档案与跟踪服务 我方建立完善的车辆运维档案管理制度,实行“一车一档”专属管理模式,对各单位所有送修车辆的故障问题、维修项目、更换配件、检修时间、运维状态等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统一归档,档案信息完整可查。同时依托专属档案持续开展售后跟踪服务,主动回访车辆使用状况,及时解答用车运维疑问,长效保障车辆运行性能。 七、全程可视化监管保障 维修厂区全面配备全覆盖监控摄像设备,对车辆维修全过程进行实时记录留存,所有维修相关图像资料保存时长不少于3个月,实现维修作业全程可追溯、可查验,有效保障维修流程规范、维修质量合规。 八、公开投诉监督服务机制 我方设立完善的投诉监督制度,主动接受采购单位对我方生产运营、日常管理、车辆维修质量、服务态度等全方面的监督与检查。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意见、投诉及整改建议,我方将第一时间对接核实、快速处置整改,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全力保障采购单位合法权益。
主要服务内容: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并严格遵守本次公务车辆维修服务全部采购标准及行业规范,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各项服务要求,逐项郑重响应、承诺如下: 一、质量保证期要求响应 我****维修行业法定质量保证期规定,所有维修合格出厂车辆质保标准均不低于行业底线要求,质保期限按行驶里程、使用日期二者先到为准执行。郑重承诺:汽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2000公里或10日。在质保期内,凡因我方维修工艺不达标、配件质量缺陷、施工操作失误等自身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免费进行返修、更换配件并承担全部相关损失。 二、配件材料质量要求响应 我方承诺所有车辆维修使用的零部件、零配件及各类辅料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全部为正规渠道合格产品,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三无、翻新、过期不合格配件。建立完善配件采购、验收、登记、溯源管理体系,留存完整的配件合格证、质检报告、采购台账等资料,确保配件质量可查、可溯、可控,从源头保障车辆维修质量。 三、维修作业规范及质检制度响应 ****运输部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及工艺规范,标准化开展车辆拆解、检修、装配、调试等全流程维修作业。严格落实维修“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及竣工质量保证期制度,通过自检、互检、终检层层把控维修质量,杜绝不合格工序、不合格车辆出厂。所有竣工维修车辆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具出厂合格证明,明确质保范围与责任,全程规范作业记录,确保维修流程合规化、标准化、可追溯。 四、维修车辆管理要求响应 我方严格规范公务维修车辆管理,全力保障车辆维修期间的人身及车辆安全。所有进厂维修车辆统一登记备案、核验车况、清点随车物品,妥善保管车辆资产。我方郑重承诺,未经采购单位书面许可,绝不擅自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私用、转借、改装或私自外出试车,****车行为,全程保障车辆完好无损,维修完工后及时通知采购单位验收提车。 五、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响应 我方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国家标准,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的维修管理制度体系,涵盖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六大核心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落地执行,规范维修质量管控、安全生产作业、档案留存、人员能力提升、设备运维、配件管控等全流程工作,保障维修服务规范、专业、合规开展。 综上,我方完全响应本次采购全部维修服务标准,严格履约、诚信服务,自愿接受采购单位全过程监督,全力保障公务车辆维修质量与运行安全。
主要服务内容: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服务标准: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供应商响应内容: 本单位为三类汽车维修企业,严格遵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标准开展经营布局、场地规划及设备配置工作,未涉及电动汽车维修相关业务,具体合规要求落实情况如下: 一、经营场地配置规范 本单位严格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规范配套相应的专业维修工位、标准化经营场地及专属配件库房,所有场地布局、功能分区、场地面积均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中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的相关规定。场地整体规划科学合理,维修作业区域、物料存放区域、经营办公区域划分清晰,能够完全满足本单位专项维修业务的日常作业、配件存储及常态化经营需求,保障维修作业规范、有序开展。 本单位严格贴合自身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规划配置场地**,按需设置对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场地配置标准合规、贴合实际经营需求,无超标准、超范围布局,完全符合国标对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的场地设置要求。 二、维修设备配置规范 本单位所有维修设备的选型、配置、数量及性能参数,均严格对标《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中三类汽车维修企业的配置标准,全面适配本单位备案的专项维修业务类型,可充分保障各类维修作业的精度、效率及作业安全性,满足日常维修服务的全部作业需求。 本单位未开展电动汽车维修相关经营活动,因此不涉及电动汽车专项维修场地建设、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设置,同时无需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等新能源专用维修设备,也无需配置高压绝缘工具套装、高压绝缘防护用具等新能源专项安全防护装备,设备配置完全贴合自身经营业态及国标规范。
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作为汽车维修与养护三类专业服务企业,已全面研读并严格遵从本次采购项目列明的各项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规范要求,所有维修、养护、检测、诊断等服务工作均标准化合规落地,同时承诺全程适配行业最新标准更新迭代,确保服务质量、经营行为、技术操作全方位符合采购规范要求,具体响应内容如下: 一、总体合规承诺 我方严格遵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2023年第14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开展全部经营及服务工作。我方明确,所有服务环节、设备配置、人员资质、作业流程、质量管控、售后保障均对标上述标准执行,若后续国家、行业、地方出台最新修订标准,我方将第一时间完成流程、技术、设备的迭代更新,严格参照最新标准履约。 二、经营资质与场地设备合规响应(对标GB/T 16739-2023) 我方严格按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中三类汽车维修企业开业及经营标准配置软硬件条件,合规开展专项维修与养护业务,无超范围经营、无资质不合规作业情况。 1. 经营范围合规:我方具备三类汽车维修合法经营资质,可合规开展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专项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空调维修、汽车玻璃安装修复、汽车美容装潢等专项维修养护业务,完全匹配三类维修企业核定经营范畴,严格落实经营备案制度,按备案范围规范经营。 2. 场地设施合规:企业生产作业场地、停车区域、设备布局、通风除尘、安全防护设施均符合国标规范,作业场地面积、功能分区、消防设施、环保设施全部达标,满足专项维修养护作业的场地基础要求,杜绝违规作业环境风险。 3. 设备器具合规:配备全套适配三类维修业务的专业设备,包括举升设备、检测诊断设备、轮胎平衡设备、养护专用工具、空调维修设备等,所有设备均定期校验、检定,性能参数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设备台账、维保记录、检定证书齐全有效,可精准支撑各类专项维修、检测、养护作业。 4. 人员资质合规:所有维修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均持证上岗,具备对应专项维修作业资质,熟悉机动车维修最新标准规范,定期参与行业技术培训、标准更新培训,熟练掌握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汽车基础维修养护技术要求,具备标准化作业能力。 三、经营行为合规响应(对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地方条例) 我方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21年18号令、2023年14号令修正)及《**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各项管理要求,规范企业经营全流程行为。 1. 备案管理规范:已完成机动车三类维修经营备案,备案信息真实、完整、有效,经营期间严格按照备案经营范围、经营地址、经营项目开展业务,不擅自变更经营事项、不超范围作业。 2. 收费与公示规范: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维修工时定额、收费标准、配件价格、服务流程、质量承诺、投诉渠道等信息,收费标准严格遵循行业统一定额及备案标准,计费透明、合理、合规,无乱收费、变相收费行为。 3. 配件与耗材管理规范:所有维修、养护使用的配件、润滑油、辅料均为合规正品,来源可追溯,严格杜绝假冒伪劣配件、不合格耗材投入使用,建立配件采购、入库、使用、出库全流程台账,留存完整凭证,保障维修养护品质。 4. 档案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机动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对每台车辆的维修养护记录、检测数据、配件信息、作业人员、完工时间等信息详细存档,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留存,存档期限符合规范要求,可随时查阅、溯源。 5. 合规经营管控:严格遵守**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疫情防控、行业监管等各项属地管理要求,规范作业流程,杜绝违规操作、违规经营行为,主动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服务流程与服务质量合规响应(对标JT/T 816-2021) 我方全面按照《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标准,优化全流程服务体系,实现维修养护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1. 接车服务规范:接车时精准核对车辆信息、客户需求,全面检测车辆故障、养护状况,明确服务项目、作业内容、工期、费用及质量承诺,主动告知客户维修方案、注意事项,双方确认后开展作业,杜绝盲目维修、过度维修。 2. 作业服务规范:作业全程遵循标准化流程,严格执行工序操作要求,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操作、安全作业,做好车辆防护、场地防护,避免作业过程中造成车辆二次损伤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现就材料进销差价率相关事项作出专项响应,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价方式响应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报价规则,本次项目材料进销差价率报价为18%,该比例严格控制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20%限价范围内,符合项目报价要求。 我方认可采购人第二阶段采购执行规则,同意采购人可根据车辆价格档次选择对应档位标准执行,针对采购文件中未列举的维修项目,我方同意按照同等价位标准参照执行。同时,我方承诺在第二阶段采购过程中,单个维修项目的材料进销差价率严格遵循第一阶段约定上限,可根据协商情况向下给予优惠,且最终执行标准绝不高于市场行情价,完全配合双方协商议价流程。 二、费用结算方式响应 我方完全认可并执行本项目第二阶段费用结算规则,项目维修结算总费用严格按照如下公式执行:维修结算总费用=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 我方承诺,本次项目所有结算费用均为含税价格,严格遵守费用结算相关规范。同时,保证项目所使用的全部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材料购进价格单据、对应发票信息完全一致,确保票据真实、数据准确、实物合规,全程配合采购人费用核查、对账及结算工作。
| 材料进销差价率 | % | 优惠率 | 0 - 20 | 18 |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一、报价方式响应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报价相关要求,针对工时费单项进行专项响应,本项目工时费单项最高限价为2000元,我方承诺所有维修项目工时费报价均不超过该最高限价,严格遵守采购第一阶段工时费报价上限要求。 针对本项目第二阶段采购执行要求,我方完全认可采购人按车辆价格档次对应档位执行工时费标准的规则,对于采购文件中未列举的维修项目,我方同意按照同等价位车辆对应工时费标准参照执行,无任何异议。 第二阶段采购过程中,我方承诺可针对单个维修项目工时费,在第一阶段约定的2000元最高限价范围内与采购人开展协商议价工作。我方支持给予采购人更大的价格向下优惠空间,所有协商确定的工时费标准均不高于市场行情价,全程合规履约。 二、费用结算方式响应 我方完全认可本项目第二阶段工时费结算规则,维修工时费为含税价格,最终结算工时费以双方第二阶段协商确定、且不超出最高限价及市场行情价的标准为准,严格配合采购人完成工时费核算、结算全流程工作。
| 工时费最高限价 | 元 | 单价 | 0 - | 60000 |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