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七星湖环湖公路(Y143线)改建工程二期施工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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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相关统一交易标识码 公告性质
**县**湖环湖公路(Y143线)改建工程二期施工
**县**湖环湖公路(Y143线)改建工程二期施工
A03-124********5190362-****0810-000002-3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县**湖环湖公路(Y143线)改建工程二期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6年8月10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现补遗如下:

一、按发布的招标文件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标书代写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伍仟陆佰肆拾陆万叁仟陆佰元整(¥****3600元),其中安全生产费843780元。

二、招标文件P94第4.1.10(1)目补充:修改为:

临时用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和《**省公路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的要求,弃土场用地及其配套临时道路用地、水稳料拌和站临时用地,上述临时用地的土地报批办理手续、土地租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工作及费用由发包人负责解决及落实,不计入本项目投标报价;除上述明确由发包人负责范围外,项目施工驻地、钢筋加工场、材料堆场、项目建设红线外临时施工道路用地等其余所有临时用地的租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发包人不另行计量支付;临时用地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且不得对周边环境、公众及他人造成损害。施工工程中,承包人在取土场(或取土地点)借土填方,其运距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结算时按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的实际位置及运距予以按实调整。

承包人拆除旧波形防护栏后,需将拆除后的护栏转运至发包人指定存放地点,不得自行处置、不得自行回收利用或变卖等,护栏拆除、装卸、运输等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三、本项目工程量固化清单已编制完成,现以补遗书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四、本项目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具体时间****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日程安排表》为准。标书代写

若本补遗书所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通****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投标人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日期:2026年8月27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8-27
答疑公告
龙门县七星湖环湖公路(Y143线)改建工程二期施工补遗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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