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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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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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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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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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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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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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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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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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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县**市**县萧江镇国道南路508号(萧江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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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娄桥街道广润大厦603-6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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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雷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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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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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1****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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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51****3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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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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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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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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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2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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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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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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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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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招标人对2026年8月27日18:52:24 发布的答疑澄清进行说明。 1、本次答疑澄清修改了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详见本次答疑澄清第2点。 2.招标文件前附表中: √3.7.3(3)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1)已承接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之一载明的时间满足招标要求即可。 (2)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满足招标要求即可。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指: √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须至少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主体盖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竣工验收页面信息截图; √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经开始正常履约证明材料,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专业工程验收记录(应由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竣工验收意见(至少须含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四方主体盖章); √不接受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业绩。 (3)√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还需提供施工许可证、**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网页截图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中可体现证明的材料予以证明;如上述材料载明信息不一致时,以时间靠后优先的顺序认定。 (4)√项目负责人业绩接受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业绩,业绩以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5)中标候选人的业绩情况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上发布。 (6)其他 / 现修改为: √3.7.3(3)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1)已承接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之一载明的时间满足招标要求即可。 (2)已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满足招标要求即可。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指: √施工总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须至少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主体盖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竣工验收页面信息截图; √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须至少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四方主体盖章)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或**(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显示竣工验收页面信息截图; (3)√项目负责人业绩接受中标通知书或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业绩,业绩以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4)中标候选人的业绩情况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上发布。 (5)其他 / 注:所有答疑澄清如涉及重复问题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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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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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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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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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7-****6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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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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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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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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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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