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催收暨处置公告
****(以下简称“我公司”)依法拥有下列债权所相关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仅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从权利),请下列所有债务人、****公司履行还款及相关义务。我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转让、债务重组、诉讼追偿、本息清收、折扣变现等,现予以公告。
一、债权资产情况
截至2026年6月20日,债权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地区 | 抵/质押人、抵/质押物、保证人 | 债权本金 |
| 1 | ****公司 | ** | 1.保证人:曹继光、******集团有限公司、****公司。 | 6,668.19 |
| 2 | ****公司 | ** | 保证人:曹继光、******集团有限公司、安****公司。 | 2,999.00 |
| 3 | ******集团有限公司 | ** | 1.保证人:曹继光、安****公司、西双****公司、****公司、****铁矿****公司、****公司、元****公司、勐****公司、永****公司、元****公司、**县****公司;2.质押物:******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元****公司100%的股权出质。 | 8,649.30 |
| 4 | ******集团有限公司 | ** | 1.质押人:******集团有限公司; 2.质押物:**市青龙镇**钢铁厂内货场钢坯38000吨、铁矿石361135.91吨。 |
14,156.31 |
| 5 | ******集团有限公司 | ** | 1.保证人:曹继光、安****公司; 2.抵押人:安****公司; 3.抵押物:**市青龙******公司高速线材生产厂区内80万吨/年棒材生产系统(二轧)及60万吨/年高速线材生产系统。 |
15,000.00 |
| 6 | 昆****公司 | ** | 1.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 2.抵押人:安****公司; 抵押物:安****公司名下1350立方米高炉系统设施作为抵押担保,2012年7月的评估价值为4.86亿元;西双****公司******局的5000万元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 |
2,390.00 |
| 7 | 昆****公司 | ** | 保证人:徐梅、王金成、曹继光、安****公司、**安****集团有限公司、曹维娜。 | 9,000.00 |
| 8 | ****铁矿****公司 | ** | 1.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安****公司、曹继光; 2.抵押物:****铁矿****公司****铁矿****公司****铁矿采矿权(采矿许可证号C530********121****5223);景东县大街乡里**名下机器设备一批(30项)。 |
8,000.00 |
| 9 | ******公司 | ** | 1.保证人:张传敏、曹继光、曹明、徐松、安****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2.抵押人:安****公司; 3.抵押物:**市青龙******公司高速线材生产厂区内1350立方米高炉炼铁生产系统。 | 9,000.00 |
| 10 | ****公司 | ** | 1.保证人:杨勇平、张子锋、杨晓、****公司、王燕琼; 2.质押人:****公司;****公司对******集团有限公司,13400万元的应收账款质押。 |
13,321.68 |
| 11 | 玉****公司 | ** | ******集团有限公司、安****公司、曹继光、段青、徐峰。 | 6,318.47 |
| 12 | 安****公司 | ** | 1.保证人:******集团有限公司、曹继光、段巍、段青、屠慧玲、叶捍东、屠丽萍、杨升、夏国兰; 2.抵押物:安****公司名下位于**市青龙镇80万吨棒材生产线和1080立方米高炉。 |
12,980.00 |
| 13 | ****商贸有限公司 | ** | 保证人:安****公司、******集团有限公司、曹继光、段巍、段青、屠慧玲、李风伟、刘征平。 | 2,500.00 |
| 14 | ****公司 | ** | 保证人:中鸿****公司、中元国信****公司、林时营 | 19,759.23 |
| 15 | **金鼎****公司 | ** | 1.保证人:王亚斌、董云 2.抵押物:**金鼎****公司位****办事处**池畔1号地块10384.40平方米的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位****办事处**池畔3号地块3362.96平方米的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 |
15,626.40 |
| 16 | **金鼎****公司 | ** | 1.保证人:****公司、王亚斌、董云; 2.质押人:王亚斌、张磊; 3.质押权利:王亚斌持有50%、张磊持有25%**金鼎****公司股权质押; 4.抵押物:**金鼎****公司位****办事处**池畔5号地块及7号地块共计101,638.14平方米在建工程(商业、车位、住宅)。 |
13,849.67 |
| 17 | **楠栅****公司 | ** | 1.共同还款人:王亚斌、刘广飞、木文胜; 2.保证人:**金鼎****公司; 3.抵押物:**金鼎****公司位****办事处**池畔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面积4431.77平方米。 |
5,000.00 |
| 18 | **海运房****公司 | ** | 1.抵押物:**海运房****公司以其名下所拥有的位于**市**区矣六乡“海运花园”200套房产,合计面积23,666.94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其中180套,面积22,066.42平方米的房产已抵债至****名下; 2.质押权利:**金福地房****公司、陈春蕊、陈为民以其持有的**海运房****公司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人:**金福地房****公司、**盛泰康****公司、陈春蕊、陈为民、王洪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11,000.00 |
| 19 | ****酒店有限公司 | 迪庆 | 1.抵押人/质押人:****酒店有限公司、罗美义、罗仁基、黄进建(已故); 2.保证人:******公司、黄进建(已故)、钱闵霞、罗美义、郑而钦、罗仁基、苏月莲。 3.抵押物:****酒店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市城规三号路东侧负1至8层(总层数9层)两幢综合用房,面积分别为16325.24平方米、14623.39平方米,合计证载面积30948.63平方米;以及对应综合用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969.17平方米、2030.82平方米,合计证载面积3,999.99平方米。 4.质押物(1):****酒店55.48%股权;质押物(2):****酒店21.23%股权;质押物(3):黄进建(****酒店22.6%股权。 5.备注:酒店内共有231间客房,其中双人标间135间、单人间大床房77间、套房14间、豪华套房4间、总统套房1间。 |
6,164.74 |
| 20 | **世****公司 | ** | 1.抵押:**世****公司以名下**市**区二环东路石闸立交桥旁爱尚苑项目占地17.97亩土地 2.质押物:张远红、****园区****公司将持有的**世****公司100%的股权;3.保证人:张远红 | 13,319.56 |
注:1.拟处置债权标的为上述债权及基准日至转让日之间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一并处置;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义务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由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4.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5.实际债权及从权利或其他权利可能存在瑕疵,有意向者需自行对债权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并对情况和结果负责,以资产现状及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二、对处置交易对象的要求
交易对象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但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七)股东及实控人与债务企业、担保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主体;(八)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限制高消费(能够提供充足依据证明其失信记录或限高记录已依法消除的除外)、****公司**项目处于违约状态以及存在其他不合规行为的自然人、企业及其实控人。
****公司开展合规访谈,如不配合,我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三、公告期
处置的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本公告期内接受社会各界人士以书面形式的征询或异议。
四、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王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871-****4676。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桂先生,联系电话:0871-****0442;谭先生,联系电话:0871-****0016。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地址:**省**市**区金江路1号。
****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