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
承包人(全称): ******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县路灯改造及智慧照明改建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县路灯改造及智慧照明改建项目(一期)一标段EPC总承包 。
2. 工程地点: **县**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对**县**建设西路(**大道-灈阳大道)、国槐路(**大道-开元路)、富强路(和幸路-河堤路)、和幸路(富强路-人民路)、人民路(和幸路-建设路)、富强路(勤政路以南)、和幸路(**大道-褚堂路)、育才路(富强路-工人路)8条道路路灯改造进行更新改造。
6. 工程承包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提出的变更设计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3.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若发包人逾期发出开工通知,工期相应顺延,逾期超过 30日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窝工损失和工期顺延。
工期总日历天数: 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施工图审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划、住建部门的有关规定,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符合《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规范要求 。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暂定人民币(大写) 贰仟捌佰伍拾贰万柒仟贰佰贰拾陆元整 (¥ ****7226.00 元)。最终合同价为:以发包人按合同相关约定经财政评审机构评审后工程结算价乘以投标折扣99.88%的价款。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贰仟陆佰捌拾叁元伍角玖分(¥ 252683.59元),适用税率: 6 %;最终设计合同价为:以发包人按合同相关约定经财政评审机构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0.9%的费用乘以投标折扣98.3%的价款。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 / 元);适用税率: /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 / 元)。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因发包人要求导致工程范围变更的,变更部分价款按以下方式计算:有相同项目的,按原合同单价执行;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调整;无相同及类似项目的,按**省现行计价规范及同期材料价格组价,再乘以投标折扣99.88%。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袁宝 。
设计项目负责人: 张二强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省**县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玖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叁 份,承包人执 陆 份。
|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省**市**县城南新区勤政路创业大厦2号楼2472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县国槐路支行 账号: *080580 |
|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中源设计****公司(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科技园**15G号楼4层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中国****广场支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