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投标,中标基本看评标排名。评委打多少分,排名一出来,后面就是走流程。
大家都默认排名第一就是中标人,定标就是程序性环节,不会有人再回头较真。
这次**一个排水项目,排名前三的候选人全被定标环节刷掉了,项目流标。这个结果看着像失败,实际上把定标这个环节的作用给逼出来了。
评定分离,不是换了个叫法
这个项目用的就是评定分离。不明白这个前提,就看不懂这次流标。
评定分离跟以前评定合一最大的区别,不在字面上,在权力结构上。
过去评完就定,专家排出来的名次,招标人照着发通知书,没人再核材料真假,排名第一就是最终结果。评定分离之后,评标和定标被拆成两个独立环节。
评标专家按标书打分,推荐候选人名单;招标人****委员会,对推荐人选重新核一遍。
定标委员会不是凑人数的班子,成员要有项目判断力,要能看出材料里的问题。
这个项目走到定标阶段,招标人手里就有了以前没有的权力,也有了以前没有的责任——评委会推荐的人,可以复核,可以质疑,甚至可以推翻。
三家候选人正是在这个环节被卡住的。权力交到招标人手里了,责任也跟着过来,出了事不能再往专家评审后面躲。
发函要证明,要的是真东西
定标委员会发现三家候选人都存在疑似影响公平公正的情形,发函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查的是三个硬内容:信用记录、业绩真实性、履约能力。信用记录,看有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有没有行政处罚记录,这个一查一个准。
业绩真实性,看合同、竣工验收单、发票能不能一一对应,时间、金额、盖章全要对上。
履约能力,看项目经理在不在,人员社保是不是本单位缴的,设备清单是不是自己的。
这些环节,投标文件里可以写得很满,真要拿原始材料出来对着看,很多地方就对不上了。
发函要证明,本身就是给候选人一个自证的机会。材料拿不出来,或者拿出来对不上,就说明当初投标文件里的东西站不住。
这个动作,在过去的评定合一模式下不会发生,因为没人会再翻这层底子。
三家全出局,卡在原件上
核查结果出来得很快。两家没提供有效证明,一家主动放弃,三家全部出局。
这种结果放在过去几乎不可能出现,排名都出来了,谁还回头查这些。
但定标阶段要的是原件、要的是能验证的东西,问题就藏不住了。
行业里不少企业投标时业绩是拼凑的,有的挂靠别人资质,有的把别的项目业绩挪过来用,投标文件里看着完整,一查原始记录就卡壳。
合同签的谁、谁干的活、验收单上盖的谁的章,这些对不上,业绩就是虚的。
主动放弃的那家更说明问题,知道自己的材料经不起查,不如提前退出,至少没被坐实提供虚假材料。这一关过不去,后面再投别的项目也会受影响。
投标前先把自己核一遍
这件事给施工企业提了个醒。以前大家把精力花在报价测算和标书编制上,觉得排名出来就定了。
现在定标环节动了真格,投标前就得把自身材料做扎实。业绩、人员、信用,每个环节都要经得起调档核验。
投标前自己先查一遍信用记录,看看有没有行政处罚没处理,有没有被列入失信名单。
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单拿出来对一遍,时间、金额、签字盖章是不是齐全。项目经理有没有在建项目,社保关系是不是本单位在缴。
这些事平时不觉得是问题,****委员会来查的时候,少一样都对不上。
国企也好民企也好,资料不过硬,评标排名再靠前也保不住中标资格。定标不是程序性环节,是真正会刷人的关口。
写在最后
这次流标,放在过去就是一次招标失败,谁也不会多想。但放在评定分离推开之后看,性质已经变了。
定标环节从纸面规定变成了真会卡人的关口。对投标企业来说,以前那种评标排名出来就等通知的日子过去了。材料经不起查的,排名第一也照样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