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数智作业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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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数智作业项目建设招标公告
澄清公告2026-09-01
****-

质疑答复书

质疑供应商:**腾安****公司

地址:**省**市**区洞新大市场(城市信用社综合楼)001幢301室。

邮政编码:41700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严送平 137****0422

本公司于2026年8月26****公司对2026年数智作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质疑,****公司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商务评审“综合实力”项(满分9分)中下列4项资质,具体条款(详见招标文件商务评审“综合实力”项):标书代写

1.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可控产品云计算解决方案证书,得2分。

2.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3分。

3.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通过GB/T36073-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认定,达到4级及以上计2分,3级及以下计1分

4.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通过CCRC信息安全运维认定,达到一级计2分,二级及以下计1分上述4项合计最高9分,占商务评审满分(28分)的32.1%,占总评分(100分)的9%,我司认为该项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等条例,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复内容:针对质疑人提出的综合实力评分项中四项资质加分属于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质疑事项,经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核查研判,本质疑事项部分成立,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公告及更正文件。

1. 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获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可控产品云计算解决方案证书,得2分。质疑事项成立。

2.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3分。评审因素关于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加分设置与项目需求相关。质疑事项不成立。

3.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通过GB/T36073-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DCMM)认定,达到4级及以上计2分,3级及以下计1分。质疑事项成立。

4.投标人或所投服务应用软件制造商通过CCRC信息安全运维认定,达到一级计2分,二级及以下计1分。质疑事项成立。

事实依据:

1.贵公司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理解有误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是指在《政府采购法》22条法定基本资格之外,采购人结合本项目特殊履约需求,额外增设的投标准入门槛,属于资格审查项,本项目未额外增设资格审查项。而贵公司提出的四项加分项不属于资格审查项,并非投标资格条件,和本项目核心技术需求匹配,不满足也不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活动,因此不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规定。

2.评审因素与项目需求具备直接关联性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服务交付与硬件供货的标准化质量管控;****政府采购绿色低碳导向;人工智能管理体系对应本项目核心的智能批改、AI学情分析功能,可验证服务商 AI 技术研发与落地的规范化能力,与项目核心技术需求匹配。

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人工智能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自愿性评审加分项,未设置为投标资格准入条件,不满足资质不影响投标人参与投标,仅作为履约能力的综合评价维度。行业公开可申请的认证,取证标准公开透明,中小企业、**企业均可按流程申请获取,不构成对中小企业的歧视与排斥。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 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2.《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采购需求应当结合项目实际,设置与履约能力、服务质量相关的评价因素。

3.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经核查,《安全可控产品云计算解决方案证书》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因需求表达不完整,详见更正公告;GB/T36073-2018《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CCRC信息安全运维认定经核查与企业营业收入和从业人数有关,予以删除。

****公司对本次采购活动的参与、支持和监督。

****公司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本答复期满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质疑答复人:

采购人:****

地 址:**市白沙中路49号

联系人:李凡

电 话:0731-****2071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关口街道国际烟花贸易大厦10楼1003室

联系人:邓洁

邮 编:410300

电 话:139****8782

2026年9月1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04
2026-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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