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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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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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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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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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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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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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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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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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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路15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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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省/**市/**区**公园9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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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卢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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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温晓波、吴渝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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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2-****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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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72-****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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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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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项目B10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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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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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30********056****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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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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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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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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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通知内容:****中心建设项目B10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答疑函 各投标单位: ****中心建设项目B10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标段包编号:A330********056****5001】的招标文件答疑内容如下: 一、问:1、招标文件前附表3.5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中第6点要求“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如有要求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第10点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但前附表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注明这两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即可,两者矛盾。请问关于施工负责人(建造师)、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承担施工工作的任意一家联合体成员提供即可。2、招标文件第59页技术标评审因素"其他"中规定:承诺内容包含上述两项且完整的得1分。该得分设置与评审因素表中总分值0.4-0.5分的要求不符,请予以明确。 答:1、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投标文件的组成”中注明的描述为准;2、以招标文件“技术评审因素表”分值栏中数值“0.4-0.5”为准。 特此通知! 本次答疑函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通知有冲突的,以此通知函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 **** 2026年9月1日;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无 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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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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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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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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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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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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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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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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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7: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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