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编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年8月20日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公司押运车及夜巡车采购(二次) | ||||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31日15:30(**时间)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通过线上支付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开标后5个工作日,投标人可登录平台:财务管理-订单列表,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 ||||
| 项目概况 | 招标人 | ****公司 | |||
| 标段划分 | 3个标段 | ||||
| 招标范围 | 01标段:押运车7辆及充电桩7台。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交付、协助在招标人所在地上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本项目涉及的内容等。 02标段:采购五座夜巡车1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交付、协助在招标人所在地上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本项目涉及的内容等。 03标段:采购七座夜巡车1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交付、协助在招标人所在地上牌、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其他本项目涉及的内容等。 | ||||
| 招标方式 | ◆公开;□邀请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一标段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押运车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相关评审内容,须额外出具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材料。 (3)具有押运车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投标货物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 (4)投标人及法定****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后,****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 ||||
| 二标段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小型普通客车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相关评审内容,须额外出具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材料。 (3)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投标货物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 (4)投标人及法定****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后,****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 |||||
| 三标段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小型普通客车的供货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体现相关评审内容,须额外出具合同甲方盖章证明材料。 (3)具有所投车辆的合法销售资格,提供投标货物的经销资格证明文件或授权。 (4)投标人及法定****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时间后,****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 |||||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联合体投标应符合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8月31日15:30(**时间) |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 ||||
| 投标人(供应商)注册及招标信息与资料的获取 | 用户注册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登陆“优质采云招标平台”(网址:www.****.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首次登陆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99555)。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请确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后,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按招标文件要求将制作好的投标文件打印、签字盖章后,以统一的PDF文件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投标工具端进行上传。上传投标文件时,无须通过CA进行加密,优质采系统会提示密码设置,按照系统要求输入数字密码即可;咨询热线:400-0099-555,0551-****0016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file.****.com/files/BidderHelp.rar。 | ||||
| 其它事项 | (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 (2)本招标公告、文件及答疑、澄清文件中使用“◆符号”表示本招标项目选择的内容;使用“□符号”表示本招标项目未选择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投标人投标时,请按“◆符号”表示和要求的内容参加投标。 | ||||
| 招标人:****公司 联系人:徐经理 电话:180****9717 |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市**区**北路 18 号 邮编:235000 联系人:谢工 电话:0561-****368、198****0475(接听时间:8:30-12:00,14:30- 17:30,节假日除外。 E-mail :****@qq.com |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公司押运车及夜巡车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如下答疑澄清: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二标段第二条,现变更为:“(2)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 项小型普通客车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实际完成供货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验收凭证等,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补充甲方盖章证明。”。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标段第二条,现变更为:“(2)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 1 项小型普通客车的供货业绩,业绩时间以实际完成供货时间为准;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验收凭证等,材料无法体现评审内容的,须补充甲方盖章证明。”。
此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2026年8月21日
****公司押运车及夜巡车采购【二次】(招标编号:****),于2026年9月1日在****举行开标会,****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01标段:
中标候选单位1:**金冠****公司,投标报价: ****000元;
中标候选单位2:******公司,投标报价:****400元;
中标候选单位3:**联申****公司,投标报价:****600元;
02标段:
中标候选单位1:**市金禹****公司,投标报价: 119900元;
中标候选单位2:**市惠升****公司,投标报价:122000元;
中标候选单位3:******公司,投标报价:123000元;
公示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61-****368。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6年9月1日
****公司押运车及夜巡车采购【二次】(招标编号:****),于2026年8月31日在****举行开标会,****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01标段:
中标候选单位1:**金冠****公司,投标报价: ****000元;
中标候选单位2:******公司,投标报价:****400元;
中标候选单位3:**联申****公司,投标报价:****600元;
02标段:
中标候选单位1:**市金禹****公司,投标报价: 119900元;
中标候选单位2:**市惠升****公司,投标报价:122000元;
中标候选单位3:******公司,投标报价:123000元;
公示期: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3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61-****368。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