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采购。
预算金额:¥ ****099.98元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 1 |
C****0499 |
其他危险废弃物治理服务 |
项 |
1 |
****099.98元 |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2.地址:**省**市**县北山镇北山村万谷岭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为:****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采购,本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处置采购项目,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采购活动。项目先后依法组织两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法定发布媒介公开刊登,招标文件结合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专业特点编制,未设置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条款,采购程序全程合法、规范。
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有效投标人数量为0,项目依法流标。标书代写
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人按规定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共有2家联合体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货物、服务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本次招标依法流标,未进入评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程序。标书代写
为进一步掌握本区域市场潜在供应能力,应采购人工作需要,事后组织本次递交文件的两家联合体单位补充提交资质佐证材料,开展资格条件核查比对。经核查,其中一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存在涉嫌伪造资质、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情形。
两次公开招标流标后,结合主管部门意见,本项目具备承接条件的单位具有唯一性,项目启动单一来源采购并完成合同签订。后因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政策限制、特许经营许可协议约束等客观不可控因素,成交供应商无法实际履约,合同予以终止。现采购人按规定,重新启动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相关程序。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 论证时间 |
2026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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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地点 |
君安置业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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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证意见 |
专家组认真审阅项目招标资料、两次招标流标记录、违法违规情况核查说明等全套材料,结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独立研判、充分合议,形成如下论证意见: 一、项目具备政策唯一性、特许经营许可协议限制、项目紧急性 ****生态环境厅2026年7月14日审批: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不同意跨省转移处置意见,在本省区域内仅有一家符合本项目所有类别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且本项目情况紧急,废物处置刻不容缓,生态环境部门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程序。 二、论证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已充分开展两次公开招标,市场竞争条件已穷尽;项目受特许经营许可、环保专项管控、属地处置政策限制,市场具有唯一性,且本项目情况紧急,废物处置刻不容缓,生态环境部门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为及时消除历史遗留危废环境风险、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尽快完成存量隐患清零,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法定适用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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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成员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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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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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臻 |
****环境局**分局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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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承永 |
锡矿山闪星锑业 |
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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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志锋 |
****服务中心 |
律师、高级经济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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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期限:自2026年9月2日至 2026年9月8日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
地址:冷****卫生院球溪分院附近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8****6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段女士
电 话:187****2992
地址:**市**市布溪观澜半岛1502
3、监管部门名称:******公司纪委
地址: **市人民路(通和佳园住宅小区18栋综合楼4楼)
联系电话:177****5662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