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2026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区2026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1次

**区2026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补疑2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中企业实力认定成果并未列入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评审打分项,仅在商务及技术评审所需证明材料章节有所提及,该成果是否需要提交

答:企业实力认定成果无须提供。

2.招标文件附录3和附录5中“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我单位提供施工许可证扫描件是否可作为证明材料

答:施工许可证可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第一章“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具有第一类业绩和第二类业绩,第一类业绩和第二类业绩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第一类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第二类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第二章附录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

请问:设计业绩也按照此项证明材料提供吗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能否为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审图合格证

答:如投标人提供的为设计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结果查询网页截图或审图合格证。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栏“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设计方案有无页数限制,如有,请明确多少页

答:设计方案无页数限制。

5.技术标设计方案因彩图较多,可否采用A3篇幅,字体不限

答:设计方案可采用A3篇幅,字体不限。

6.招标文件第一章“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具有第一类业绩和第二类业绩,第一类业绩和第二类业绩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第一类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第二类业绩: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8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第二章附录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协议书。(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3)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请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能否为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答:详见问题3回复。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概算(1)”作废,以本次补疑附件“概算”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建设大厦508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025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3181

2026年9月2日

**区2026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补疑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我司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为测绘工程,是否满足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请予以明确。

答:不满足。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中“注:1.建议编制要求如下:

(1)页面排版要求:纸张:A4;行距:固定值22磅;页边距:上2.5厘米,其余均为2.0厘米;

(2)字体图片要求:字体:宋体;标题:三号;其他为四号;图表图片大小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3)编制篇幅:施工组织设计的篇幅不超过50页。

(4)投标结合工程实际特点及需要,国家及地方现有工法规范已有的内容无需重复编制。”

请问:设计方案要求由A4排版制作完成。但基于评标内容和评分项,相关内容可能用A3制作效果更好,是否可以使用A3横版制作是否有对应A3横版制作的要求如不可以,A4排版是做成横版还是竖版,请予以明确。标书代写

答:设计方案可以使用A3横版制作。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请问我司提供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联合体施工业绩,我司作为成员方,联合体协议约定我司承接招标范围内30%施工任务,金额大于文件要求1.1亿元施工业绩,该业绩的施工合同仅体现牵头单位的项目经理A,但施工许可证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均有体现我司作为成员方的项目经理B,请问成员方项目经理B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但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等需体现项目经理B为该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经理业绩****委员会评审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七章报价文件投标函以投标软件中报价文件投标函为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区建设大厦508

联系人:孙工

联系方式:0551-****0258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3181

2026年8月28日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