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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疑 人: ****
地 址: **省**市**区望岳街道****商铺19栋2楼
法定代表人: 党帅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185****8022
****:
我中心于2026年8月27****公司邮寄的****物业服务项目(****)的质疑函。针对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我司依法参与了“****物业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成交公告(详见http://www. ccgp-guangxi. gov.cn/site/detai1parentId=66485 articleId=b/Izgo0dRBMcg8YX6PwHZA==),本项目成交金额为1,297,000.00元。我司在本项目中的报价为1,150,000.00元,远低于成交价格。然而,我司在评审中得分较低,未能成为成交供应商。经我司对照采购文件评分标准逐项核查,认为评审过程存在不公,评审委员会存在恶意扣分或得分统计错误的情形,现依法提出质疑。标书代写
答复:经核查,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的评定标准,对贵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了独立、公平、公正的评审,赋分无误,得分统计无误。因此,贵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标书代写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向财政部门投诉的权利。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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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函(金碧物业).pdf (708.9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