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对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编码:C****0300)。指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辆保养等服务。有下列情况可选择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车辆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3.在异地发生故障的车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 尹杰
3、联系方式: 0479-****791
4、联系地址: **市**路169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1、采购包号:2
(1)采购包名称:采购包2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服务标准: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为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我方可开展的维修业务范围为: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标准: 1.服务流程****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作为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完全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要求,严格遵照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单位规定开展维修服务,具体逐条响应如下: 1、服务标准响应 我方所有车辆维修服务流程、服务操作规范、服务管理标准,****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全面执行,规范落实维修接待、故障检测、专项维修、车辆养护、竣工交付、售后回访等全流程服务工作,确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 2、24小时应急响应服务响应 我方已设立24小时全天候服务热线,专人值守、全程畅通,无休息、无间断受理各级单位车辆报修业务。接到采购单位报修电话后,我方承诺30分钟内完成响应对接,核实车辆故障情况、服务需求及现场信息,可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上门专项维修服务,高效解决车辆故障问题。 3、车辆救援维修服务响应 我方接到采购单位车辆求援电话后,将第一时间调度维修人员及救援设备赶赴车辆故障地点,优先开展现场专项维修作业;若现场无法修复,将妥善安排车辆拖回厂区进行专业维修。严格执行费用优惠政策:故障地点100公里以内,全额免收车辆施救费、停车费;超出100公里的救援服务,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收费公开透明、无隐形消费。 4、维修时效服务响应 我****维修行业管理规范及本项目合同约定,为采购单位提供高品质、高效率的车辆专项维修服务。坚决杜绝无故拖延维修、拒绝送修车辆等情况,全面落实随到随修、急用急修服务原则。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车辆完工时限要求,我方将优先调配专业技术人员、维修设备及配件**,最大限度满足采购单位工期需求,保障车辆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5、免费车辆检测服务响应 我方承诺为采购单位所有送修车辆提供免费车辆技术状况全面检查服务,针对车辆电气系统、轮胎、制动、润滑、空调、车身等专项部位进行全方位检测,精准排查潜在故障隐患,详细记录车辆技术状况,主动向采购单位反馈检测结果及维修、养护建议,从源头保障车辆运行安全。 6、免费车辆清洁服务响应 所有维修竣工、出厂交付的车辆,我方将统一提供免费全车清洁、内饰吸尘服务,对车辆外观、内饰进行全面清洁整理,保证车辆交付时整洁干净、状态良好,提升服务品质。 7、车辆档案管理及跟踪服务响应 我方严格落实档案管理制度,为采购单位每一台送修车辆建立独立用户档案,实现一车一档,详细记录车辆基础信息、故障问题、维修项目、配件更换、维修时间、检测结果、竣工信息等完整资料,档案分类归档、妥善留存。同时常态化开展售后跟踪服务,主动回访车辆使用情况,及时解答用车、养护疑问,持续保障车辆使用性能。 8、监控设备及资料留存响应 我方厂区维修作业区域已全面配备高清监控摄像设备,实现维修作业全程无死角监控记录。所有车辆维修作业图像、视频资料留存时长不少于3个月,可随时调阅核查,保障维修过程透明可追溯,接受采购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9、投诉监督机制响应 我方已建立完善的服务投诉、监督管理制度,公开投诉渠道及联系方式,主动接受采购单位对我方生产经营、现场管理、服务流程、维修质量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及评议。针对采购单位提出的问题、投诉及整改建议,我方将第一时间对接核实、快速整改、闭环反馈,持续优化维修服务质量,全力保障采购单位合法权益。
主要服务内容: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为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完全响应并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关于维修质量、配件管理、质检制度、车辆管理、企业管理制度的全部要求,严格在三类企业核定经营范围内开展汽车专项维修、综合小修等业务,不超范围作业,具体逐条响应如下: 一、维修质量保证期响应 我方严格****维修行业质量保证期相关规定,所有经我方维修检验合格、竣工出厂的车辆,质量保证期均严格对标且不低于行业标准。具体执行质保标准如下: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我方针对承接的汽车专项维修、车辆小修等业务,严格落实对应质保期限,质保期清晰、质保责任明确,切实保障采购单位车辆维修后的使用权益。 二、配件材料质量管控响应 我方在车辆维修作业中,所选用、更换的全部零部件、零配件、维修辅料等材料,均严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技术规范,所有配件均从正规合法渠道采购,具备完整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材料,可随时核验。我方严格恪守经营准则,建立配件入库查验、质量抽检、台账登记制度,坚决杜绝采购、使用、替换假冒伪劣、三无及不合格配件用于机动车维修作业,从源头杜绝因配件质量问题引发的车辆故障及安全隐患。 三、维修工艺、质检制度及质保责任响应 ****运输部机动车维修管理相关要求,全面落实标准化汽车维修技术标准与作业工艺规范,规范化开展各项专项维修作业。严格执行维修“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实现维修前检测、维修中巡检、维修终检的全流程质量管控,所有竣工车辆手续齐全、质检合规、资料可追溯。 我方郑重承诺,在车辆维修质量保证期内,但凡因我方维修工艺不规范、技术操作失误、选用配件材料存在质量缺陷、养护维修不到位等属于我方责任的问题,造成送修车辆出现故障、零部件损坏、无法正常安全使用的,我方自愿承担全部责任,免费进行返修、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相关损失与责任。 四、在修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响应 我方高度重视采购单位公务维修车辆的保管与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在修车辆登记、停放、管护、离场核验管理制度。所有送入我厂维修的公务车辆,专人负责对接看管、定点规范停放,全程封闭管理。我方严格遵守管理要求,未经采购单位正式许可,绝不擅自启动、驾驶、挪用、转借、私用任何在修公务车辆,全面保障公务车辆维修期间的车辆安全、权属安全,****车行为。 五、健全维修管理制度体系响应 我方严格依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全部相关条款规定,建立并常态化执行完善、健全的全套维修经营管理制度,制度体系完整、落地执行到位,具体包含: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六大核心管理制度。各制度分工明确、闭环管理,全面覆盖维修质量管控、安全生产作业、车辆档案留存、从业人员技能提升、维修设备运维、配件出入库管理等全部经营环节,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对维修企业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保障维修服务合法、规范、标准化开展。
主要服务内容: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服务标准: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预检工位、机电、钣金、喷漆工位、总成维修车间、配件库;三类企业按照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配备相应维修工位、经营场地及配件库房。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设立独立专用维修车间与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 2.设备配置应满足《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从事电动汽车维修的企业还应额外配备: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机、动力电池模组充放电机、动力电池均衡设备、动力电池诊断设备;同时须配备适配车型高压安全等级的绝缘工具套装,以及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护面罩或眼镜等高压防护装备。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严格遵照《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国家标准要求,结合自身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合规配置对应标准的维修经营场地、专项维修工位及专用配件库房,场地布局规范、分区合理,完全满足三类企业汽车综合小修及各类专项维修作业开展需求,未超标准配置一类、二类企业专属作业区域,同时我方未开展电动汽车维修业务,无需设置独立新能源专用维修车间及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我方全部维修、检测、作业设备均按照GB/T16739标准足额、合规配置,设备性能完好、定期维保校验,能够全面匹配我方备案专项维修业务开展需求,可充分保障本项目车辆维修服务质量与作业效率,因我方无新能源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故无需配置电动汽车维修所需的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及均衡、诊断设备以及高压绝缘工具、安全防护等专项装备,现有场地、设备配置完全符合三类维修企业经营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如有最新标准,参照最新标准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本项目所有场地布设、工位配置、库房建设及维修设备配备,严格严格执行《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2023年第14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公告第89号)等国家、行业及地方最新标准规范,结合我方三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的专项维修经营范围,合规配置标准的维修经营场地、对应专项维修工位及专用配件库房,场地布局规范、分区清晰、功能齐全,完全满足三类企业汽车综合小修及各类专项维修作业需求,不超范围配置一类、二类企业专属作业设施;我方未备案、未开展新能源汽车维修业务,故无需按照新能源维修相关标准设置独立专用维修车间、动力电池专用存放场地及对应的绝缘电阻测试仪、气密性检测仪、动力电池充放电、均衡、诊断设备、高压绝缘工具与安全防护装备等专项设施设备,我方现有全部维修、检测、作业设备均按最新标准足额配置、定期校验维保、性能完好,完全匹配备案经营项目及本项目维修服务要求,所有配置均符合现行最新标准规范。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报价方式及第二阶段费用结算相关要求。第一阶段,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维修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合规响应,承诺所有维修工时费报价均不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严格控制在20%及以内,完全符合限价要求。我方认可采购人第二阶段采购按照车辆价格档次对应档位标准执行,未列举的维修项目自愿按照同等价位标准参照执行;第二阶段,我方同意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范围内,针对单个维修项目与采购单位协商议价,可主动给予更大价格优惠,所有议价价格均不高于市场行情价。费用结算方面,我方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结算公式: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所有结算费用均为含税价格,结算过程规范透明。我方严格遵守配件结算管理要求,确保所有汽车零配件实物、材料进价单据、正规发票信息三者完全一致,凭证齐全、真实可查,保障费用结算合规、准确、可追溯。
| 材料进销差价率 | % | 优惠率 | 0 - 20 | 20 |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并严格遵守本项目报价方式及第二阶段费用结算的全部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方式方面,我方第一阶段严格针对维修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专项响应,承诺维修工时费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以内,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完全满足限价标准。我方认可采购人第二阶段采购按照车辆价格档次对应档位标准执行,未列举的维修项目自愿参照同等价位标准执行;第二阶段,我方同意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范围内,针对单个维修项目与采购单位协商议价,可主动下放优惠空间、给予更大让利,所有议价结果均不高于市场行情价。费用结算方面,我方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既**算规则,统一按照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公式进行结算,所有结算费用均为含税价格。同时,我方严格规范配件结算管理,确保维修所用汽车零配件实物、材料进价单据、正规发票三者信息完全对应、真实一致,票据资料齐全可查、全程可追溯,保障结算工作合规、透明、准确。
| 工时费最高限价 | 元 | 单价 | 0 - | 200000 |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