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临水家园二期(SS202508号地块)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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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临水家园二期(****号地块)工程总承包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区临水家园二期(****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3

2026BFSGZ5096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审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中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我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写了项目含有装配式之类的文字,是否予以认可

答:根据招标文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投标人业绩要求,如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体现了该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则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资审业绩和详细评审业绩中须含装配式施工内容,我单位在标书中提供**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书或者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是否予以认可

答:提供业主单位评审、专家签字认证的《**市装配式建筑项目专家评审意见书》,证明材料由合同甲方(或业主单位)加盖单位公章,予以认可。

3.投标人业绩、奖项是否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答:是的。

4.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即可

答:是的。

5.本项目只有1个标段,投标文件中所有需要填写“ 标段”的位置是否填写“/”即可

答:是的。

6.上传系统的技术文件封面及目录的页数是否包含在招标文件要求限制50页

答:不包含。

7.是否可提供本项目首开区、示范区的范围。

答:本项目为EPC方式招标,本项目首开区、示范区范围暂未确定。

8.关于项目经理奖项荣誉,是否我单位提供的颁奖文件中体现了项目经理姓名即可,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答:提供的颁奖文件中体现了项目经理姓名予以认可,同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奖项荣誉相关证明材料。

9.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项目经理业绩: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5万㎡;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

我单位拟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为以联合体方式承揽的业绩,请问是否按照“联合体业绩中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分工确定,未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不予认定;联合体业绩中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按照共享原则,以该专业分工的全部工作量予以认定”

答:联合体业绩中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承担的专业分工确定,未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不予认定;联合体业绩中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的专业分工在单位业绩考核时按照共享原则,以该专业分工的全部工作量予以认定。

10.依据招标文件附录3、附录5要求,若我公司提供的“四库一平台”网页截图相关信息能完整、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施工企业、总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日期),为了方便快速评审,我公司是否无需提供额外材料进行补充说明请予以明确。

答:是的,详见招标文件。

11.我公司提供“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扫描影印件,是否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予以明确。

答:如所提供的****机关盖章审批通过的中华人民**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则可以作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予以认可。

12.依据招标文件附录3、附录5要求,若我公司提供的业绩佐证资料无法体现业绩含装配式施工内容,另行提供该业绩某单体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盖有审查机构单位公章、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用来佐证该业绩含有装配式施工内容,是否予以认可请予以明确。

答:加盖审查机构单位公章和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在能够体现装配式施工内容(如装配率指标)的前提下,可以作为装配式施工业绩的佐证材料。

13.本项目体量大,且为EPC总承包项目,投标准备时间仅为20天,投标人准备时间不足,建议延期。

答:详见本项目2026年9月7日发布的补疑2。

14.因本项目目前提供资料较少,为了投标人能够合理报价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建议延期开标。加急标书代写

答:详见本项目2026年9月7日发布的补疑2。

15.请招标人补充明确本项目预算转固环节中,施工图重新计量复核的具体边界范围,明确哪些变更类内容可纳入预算核对的范畴,避免后续进度款支付出现争议。

答:施工图重新计量复核的具体边界范围为本招标文件约定招标范围及审图合格后图纸相对应的范围。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四楼41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5769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9月08日


**区临水家园二期(****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2

2026BFSGZ5096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2022****协会颁发的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2021年****协会颁发的2021年度第一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评价AAA或2022年****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或2023年****协会第六批工程建设企业信用星级认**果是否****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建筑业先进企业是否认可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2.**市有关于**市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综合评价信息排名,该排名为每天滚动评价。因投标文件需要提前上传,注册地在**市的企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一天的排名在前50名以内,是否就可以认定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综合实力认定成果标准加急标书代写

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委员会评审通过后予以认可。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变更为:“项目用地面积80.39亩,总建筑面积约14.9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7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27万平方米,容积率1.7,最终以规划审批通过方案为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的2.7合同估算价变更为:55860.91万元;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变更为:“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

√有,最高投标限价****09100元。

(2)分项最高投标限价

√有,具体如下:

√设计最高投标限价 100000 元;

√建筑安装工程最高投标限价****09100元,其中暂列金****0000元(含税)。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内容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到“2026年09月22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6年09月22日09时30分”;加急标书代写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6年09月12日17时30分”;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2号开标室。加急标书代写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加急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四楼41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5769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9月07日

**区临水家园二期(****号地块)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2026BFSGZ50960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我方研读本项目招标文件,对3.1.7第(3)项“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出异议。

该项目商务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对项目经理业绩及奖项荣誉均设置较**求,且约定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提供,有极大局限性,严重压缩联合体组合空间,属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形。

2.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实际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派出,只要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人员证书、社保、业绩、奖项荣誉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完全可以保障项目履约质量,不存在履约风险。

请求招标人对该条款予以澄清修改,修改后表述建议为: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可为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一成员单位人员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3.1.7(3)要求“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请问可否修改为“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4.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的项目经理业绩备注第5条要求“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请问可否修改为“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答:详见本补疑变更部分。

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业绩是否需要满足装配式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2.2.1(1)商务文件评审标准-项目经理业绩备注。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补充内容

1.本项目图纸目录以本补疑发布的附件为准,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2.本项目推荐品牌表详见本补疑附件;《**区****号地块发包人推荐品牌》,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第三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1.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1.7条:“(3)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现变更为:“(3)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

2.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80.39亩,总建筑面积约14.1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59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0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5万平方米,容积率1.7,最终以规划审批通过方案为准。”

现变更为:“项目用地面积80.39亩,总建筑面积约14.9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9.67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1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5.27万平方米,容积率1.7,最终以规划审批通过方案为准。”

3.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中:“

项目经理 业绩

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5万㎡;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

注:

1.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4.详细评审中,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可以重复计取得分;

5.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 的为优良(应赋 100 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 的为差(应赋 0 分)。

现变更为:“

项目经理 业绩

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 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9.5万㎡;

(2)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亿元。

注:

1.项目经理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项目经理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岗位;

4.详细评审中,同一业绩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可以重复计取得分;

5.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提供;

6.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满足以上要求的投标人业绩数量进行评审: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1 的为优良(应赋 100 分);

满足以上要求的业绩数量=0 的为差(应赋 0 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井岗路1100****检察院北四楼411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551-****5769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章丽萍

联系方式:0551-****3288、****3831

2026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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