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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联社******社系统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供企函〔2026〕233号)、《****供销**总社关于印发〈****供销**总社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汕供综通〔2026〕3号)文件要求,我社于2026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市**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示期从2026年9月1日起至9月7日止,期间共收到****区社村****公司1家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经我社党组审议通过,确定****区社村****公司为**区2026年度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9月11日至9月17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社反映。
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将视为无效反映,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联社基层股
联系人:郑楚文,联系电话:0754-****9218
地址:**市**区文光街道西环城路供销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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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