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瑞利美融加五(北京)置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公开招募代建代管服务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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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案 公开招募代建代管服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案

公开招募代建代管服务机构的公告

****法院于2026年9月11日作出(2026)京0112破申24号《决定书》,决定对****(以下简称“****公司”)进行预重整,并****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时管理人。

****公司开发建设的**市**区**核心区的Ⅷ-11地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紧张,债务人自身的开发建设管理能力已无法满足复工续建与资产盘活的需要,为引入专业化的房地产开发管理力量,统筹推进本项目复工续建、开发管理,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临时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项目代建代管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临时管理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成立于2013年7月31日,注册资本为52463万元人民币,企****公司(中外合资),住所地为**市**区**镇潞阳北街60号002室。经营范围为:在位于**市**区**核心区的Ⅷ-11地块(其四至为东北至北运**滨河路、东南至东关中街、西北至东关北街、西南至东关大道)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销售、经营(不含土地成片开发;高档宾馆、别墅、****会议中心的建设、经营;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市**区**核心区,项目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后续仅需投入少量资金即可完成收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交付,项目续建风险可控、周期较短。

三、招募内容与服务机构服务范围

本次招募的服务内容为对本项目提供代建代管专业服务,具体如下:

(一)代建服务(开发建设管理)

1.项目开发全流程管理:组织编制项目续建开发总体方案与总控计划,经临时管理人审定后组织实施;

2.前期与报批报建:办理或协助办理复工、施工许可变更、规划核实、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及不动产首次登记等环节的报批报建手续;

3.设计管理:组织施工图复核、设计优化与变更管理;

4.成本与招采管理:协助临时管理人开展目标成本管理,组织招标采购、合同谈判与签订管理;

5.工程管理: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履约管理,对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实施现场管控,组织分部分项验收、专项验收与竣工验收;

6.交付与办证:组织集中交付与承接查验,协助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7.其他与开发建设管理相关的事宜。

(二)代管服务(项目运营管理)

1.协助临时管理人建立项目资金计划与资金监管机制:项目销售回款、共益债资金及其他项目资金的使用,均须纳入临时管理人监管账户,并按经批准的预算与资金计划执行;

2.项目合同、档案、税务及日常行政事务的规范化管理;涉及债务人印章、证照使用的,须在临时管理人监管下进行;

3.协助临时管理人处理与施工单位、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沟通协调;

4.按月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项目运营报告,重大事项及时书面报告;

5.其他与项目运营管理相关的事宜。

四、服务机构的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业绩要求:具有全过程代建(或开发管理)项目业绩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团队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十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管理经验,主持过类似规模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拟派团队应涵盖工程、成本、设计、报批报建、财务等专业条线。

(四)资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五)接受监管安排:报名单位须书面承诺接受临时管理人对项目资金、合同签订、印章证照使用等事项的全程监管。

五、报名文件的组成与提交

报名单位应按以下顺序将报名文件装订成册(一式【肆】份,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同时提交PDF电子版),全部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报名函(载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及品牌介绍、代建管理体系说明文件;

5.业绩证明材料(代建协议、委托管理合同关键页、项目竣工验收或交付证明等复印件);

6.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简历、执业(职业)证书、社保证明;

7.信用承诺书(就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所列事项逐项作出承诺);

8.接受监管承诺函(就本公告第四条第五项资金、合同、印章证照监管要求作出书面承诺)。

9.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方式

请有意参与本项目遴选的代建代管机构于**时间2026年9月16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送达至临时管理人(收件地址:【******中心三号楼18****办公室D区】,联系人:陈律师、林律师,185****8935、178****1447 ),或于**时间2026年9月16日17时前将申报材料的扫描文件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163.com。

其他事项与特别说明

(一)本次招募系预重整程序中为实现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而进行的公开招募,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二)本公告非要约文件,****公司或临时管理人对报名单位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各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代建代管服务合同》及相关协议为准。

(三)本次招募与临时管理人另行发布的预重整投资人招募相互独立、相互衔接。若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对项目开发管理另有合法安排,或预重整程序出现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预重整方案未能达成一致、后续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等),临时管理人有权调整、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公司及临时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报名单位对在本次招募的报名、尽职调查及评审过程中知悉的债务人非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用于本项目以外的任何目的,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违者将被取消参选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报名单位参加本次招募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尽职调查、现场踏勘、方案制作费用)由其自行承担;无论招募结果如何,****公司或临时管理人主张任何费用、利息或补偿。

(六)仅有一家代建代管机构参与的,在其符合本公告条件的情况下,经与临时管理人磋商一致后,可直接选聘为本项目代建代管机构。

(七)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后续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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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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