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一、取消第三章评标办法2.2.4(1)项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的不平衡报价扣分条款。标书代写
二、取消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C《清标报告》中C2.3已报价工程量清单偏差分析内容。标书代写
三、本项目采用24清单,因系统格式无法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与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编制总说明为准。
四、原第三章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第2.1.3项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评审标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顺序与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顺序一致;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3)暂列金额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4)专业工程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5)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并计入综合单价;
6)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
7)计税方法符合招标文件的约定;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未填报的项目不超过三项,或不超过三项未填报的项目的费用合计(按招标控制价相应项目的费用合计计算)不超过其投标总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如有)的±1%
现更正为:
1)暂列金额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2)专业工程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金额;
3)材料暂估价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列出的单价并计入综合单价;
4)安全生产措施费(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费率符合现行规定;
5)增值税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取。
五、关于“施工图纸中标注的所有软硬件设备、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等相关信息化集成服务工作、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线路管路施工、集成联调、国知局网络对接联调费用”已包含在弱电工程(第300项排队叫号系统调试、第304项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视频监控系统调试)、第305项安全防范分系统调试(门禁系统调试)、第306项安全防范分系统联合调试、第316项电子政务网系统调试、第324项国知局电子审批网系统调试、第343项视频系统调试、第344项扩声、会议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8项清单)中,由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张**
联系电话:0710-****816
日 期:2026年09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