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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零碳水务30MW光伏+10MW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的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现对**县零碳水务30MW光伏+10MW储能电站建设项目一期(二次)(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澄清。
接招标人通知,本项目因设计方案需要进一步深化确认,暂缓开标,待设计方案确认后,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标书代写
此次澄清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由此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电话:150****2703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电话:183****5820、0551-****1384
日期: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