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社区老旧小区直接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原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申请人应具备设计资质为“3.1.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市政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现修改为:3.1.1“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原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申请人应具备人员要求为“3.1.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取得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贰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贰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修改为:3.14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原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申请人应具备财务要求为“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须提供近两年(2024、2025)****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现修改为:3.1.6财务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考察联合体牵头单位)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两年(2024、2025)****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原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2原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中“****政府采购工程。”现修改为:3.2原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中“****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次澄清修改与原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最新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人:****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