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湖****公司
地 址: **省**县星沙街道开元东路199号悦隽府D2栋1019
法定代表人: 徐浩
委托代理人: 熊照丽 电话: 185****0727
我公司于2026年9月8****公司递交的2026年临床学科第二批医疗设备(****)项目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函。对贵公司****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核实,****公司所提质疑事项,我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向被质疑人发出《政府采购质疑答复通知书》并要求其对质疑内容进行自证,并2026年9月15****小组协助处理质疑答复,依据各方提供的材料、****小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成交结果中第11项标的电脑中频治疗仪(优卓,型号YZ- ZP- D)多项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负偏离项数超出谈判文件允许最大3项负偏离的规定。
答复1:经核实,****公司所提供的产品虽然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需求进行了响应且无偏离,但产品实际参数与其响应情况不符,质疑人质疑函提供的附件1中频胃肠动力治疗仪YZ-ZP-D型技术参数可体现****公司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参数,且被质疑人提供的自证材料亦无法自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事实依据清楚,该质疑事项成立。标书代写
质疑事项2: 成交结果中第12项标的湿热敷装置(福意联,型号 FYL- YS- 151L)多项技术参数负偏离,负偏离项数超出谈判文件允许最大3项负偏离的规定。
答复2:经核实,****公司所提供的产品虽然在响应文件中对采购需求进行了响应且无偏离,但产品实际参数与其响应情况不符,质疑人质疑函提供的附件2 FYL- YS-151L干式热风恒温箱官网网页截图可体现****公司所提供的产品的技术参数,且被质疑人提供的自证材料亦无法自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事实依据清楚,该质疑事项成立。标书代写
综上所述,贵公司所提交的2026年临床学科第二批医疗设备(****)项目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函质疑事项1、2事实依据清楚,质疑事项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复函。****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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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16日
附件信息:
质疑答复(滋乐沅).pdf (862.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