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运维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预算金额:4198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基本情况:为确保****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正常运行,拟通过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维保服务供应商。
采购内容:****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维保(详见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四、评审日期及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1.评审日期:2026年9月21日
2.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11日
五、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六、成交情况: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名称 | 地 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成交金额(元) |
| 1 | ****信息中心网络安全设备及配套系统运维维保服务项目 | **** | ****区苑陵街16号9层900号 | 914********73363XQ | 412600.00 |
七、评审小组名单:宋少俊、张晓玲、王政渊(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招标代理费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九、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渠大道与王相路交叉口西南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75845C
联系人:张竖巍
联系方式:158****9960
2.采购代理信息
名称:****
地址:**市**街道**中路1****银行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9129705
联系人:刘苏瑞
联系方式:155****4798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督部门:****委员会
监督电话:0372-****790
4.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竖巍
联系方式:158****9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