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财政局****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办事处拟对**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合同进行部分条款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区坂田街道城市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万元):13691.36742万元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 1.临时核减黄**垃圾转运站管理服务及费用。核减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至6月11日(共61天)。按垃圾转运站管理服务中标单价98615.25元/座/年计算,核减费用为16480.9元。 2.****广场公厕管理服务及费用。核减时间为2026年6月6日至12月31日,核减费用合计112311.83元,后续不再进行管养服务。 3.核减雅园路旧庭院灯管养服务及费用。依据实际管养情况,对已拆除的106杆旧庭院灯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5个月)的管养服务费予以核减,核减标准按原中标单价197.23元/盏/年执行,核减金额为8711元,后续不再进行管养服务。 综上,以上3项核减费用合计137503.73元。 |
| 合同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1.****园区配套设施建设,****停车场于2026年4月12日封闭施工。受此影响,黄**垃圾转运站临时暂停运营。目前,****停车场施工已全部竣工,于2026年6月12日恢复正常运营。需临时核减该站2026年4月12日至6月11日(共61天)的管理服务费用。按垃圾转运站管理服务中标单价98615.25元/座/年计算,核减费用为16480.9元。 2.我街道于2026年3月20日与城市管家签订补充协议,临时****广场公厕管理服务,核减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项目完工并双方确认移交之日。核减标准按中标单价197230.49元/座/年执行,每月核减费用为16435.87元。****中心、山花浪漫公园均已投入使用,为统筹区域运维、提升管护效率,该****公司负责日常管理,不再由城市管家团队承接服务,故2026年1月1日至6月5日临时核减总费用为84918.66元。现结合实际管理调整情况,需对原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重新签订费用核减补充协议。核减时间为2026年6月6日至12月31日,对应核减费用合计112311.83元,后续不再进行管养服务。 3.根据《**市城市照明品质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相关工作要求,要求对全市市政及非市政道路“有路无灯、有灯不亮”问题全面排查,按照轻重缓急分批进行整治。经排查,雅园路原有旧庭院灯照度不足、灯具及杆体破损严重,存在夜间出行安全隐患。为保证市民夜间出行安全,我街道已完成该路段全新庭院灯更换安装工程(质保期两年),并拆除雅园路旧庭院灯共106杆。现依据实际管养情况,对已拆除的106杆旧庭院灯自2026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共5个月)的管养服务费予以核减,核减标准按原中标单价197.23元/盏/年执行,核减金额为8711元,后续不再进行管养服务。 本次申请核减相关服务内容,符合合同变更不改变合同订立目的、变更原因归属于合同订立时无法预见的客观因素、变更更有利于保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等原则。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 |
| 采购人:**** 地址:**市**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中心A栋 联系电话:0755-****8069 传真:0755-****5526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中心城建设路财政大厦 联系电话:0755-****0926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