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南塘镇南塘水管所公用房五年租赁权(第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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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管所公用房五年租赁权(第二次)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5.25 万元(首年)租赁面积:347.04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9-22
2026-09-29
****塘镇交通中路174号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章女士、王先生|联系电话:153****3832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6年7月31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无房产证,权利人****集团****公司。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交易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出租方对该房屋拥有合法的租赁权。 6、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动态竞价(结果行权)方式,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600秒(该阶段最高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60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3600秒。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5.25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起始价为5.25万元,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有递增。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应于上一年租期到期前30日支付给出租方。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放弃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缴清首期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缴清相关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款缴纳凭证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于《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交付于承租方使用,租赁起止时间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承租方与出租方自行办理标的物交接手续。 出租用途 出租用途为非居住,承租人须合法经营,不得将标的物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重危险、重污染、重噪音等行业。并自行办理工商、消防等经营事务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出租方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20%(逢一进十取整至百位)。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后,承租方结清全部应缴费用、腾空房屋,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及各项设施完好无损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2.标的物无相关证件。 3.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水、电等报装手续及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予补偿;承租方拖欠水、电或其他应缴费用超过1个月的,出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收到出租方通知后10日内予以补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补足的,出租方保留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4.承租方应合法使用租赁房屋,不得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经营或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租赁期间发生违法行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将该房屋用作仅对少数人开放,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5.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用途,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方投入形成的不可移动资产及设施,出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6.承租方承担全部消防责任,不得私自乱接电线,存放任何易燃、易爆违禁品;禁止私自占用公共设施、公共场地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地,禁止在公共场地搭建任何建(构)筑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7.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本房屋;承租方不得挪作他用、转借、以房入股、抵押、联营牟利。若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收取首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承租方所投入不可移动资产及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8.租赁期内,承租方为租赁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应当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实施危及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租赁范围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燃气使用不当,在房屋内摔倒、高处坠落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如果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规经营或者违法活动,给出租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须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出租方有权无条件立即收回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对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设备设施不作任何补偿。出租方与承租方应当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并严格遵照履行。 9.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竞买人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5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9月22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9月29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9月29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资产展示安排):自2026年9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29日下午5时止。 3、咨询地点:**市新世纪商务大厦2109室 4、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153****3832 6、****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2266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章女士、王先生 电话 153****3832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com/WZPT/
**机构 名称 **** 联系地址 **市**区新世纪商务大厦A-2109
联系人 章女士 固定电话 153****3832
手机 153****383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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