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将通柜样品设置为评分项,缺乏法定特殊情形支撑,样品评审规则存在缺陷,不合理抬高潜在投标人参与门槛,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标书代写
答复:该项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①本项目通柜样品评审,不局限于核对纸面参数,重点核验多套电动机构联动运行效果、钣金加工装配精度、机构之间配合顺滑度、运行噪音、人机操作体验、整机外观工艺、多机构同步工作是否发生干涉等整机综合表现。零部件图纸与检测报告仅能体现单一部件性能,无法完整还原整机装配完成后的实际工况,仅凭书面投标文件难以全面、准确地评估产品实际质量,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可以设置样品的法定例外情形。标书代写
②对于部分涉及美学设计、整体协调性等难以完全量化的因素,设定的分值区间合理,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行业惯例,旨在择优选取最能满足采购人实际使用需求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关于公平竞争的原则。
法律依据:
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分项设置不当,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答复:该项质疑事实依据不充分,质疑事项不成立。
事实依据:
本项目包含定制生产、旧展柜拆除、博物馆展厅内现场施工,涉及展厅文物安全与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招标文件评分办法设置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评分项,旨在考察供应商在产品质量控制、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持续改进机制。****博物馆核心设施,其生产制造过程对工艺稳定性、环境**性及作业规范性有较**求,具备相应管理体系认证的供应商通常能更有效地保障产品的质量,降低履约风险,以及保障售后服务。该评分项属于对供应商综合服务能力的考量,而非特定资质门槛,未将某一项认证作为资格条件或强制要求,且市场上具备此类认证的供应商数量众多,不构成对潜在供应商的限制或排斥。本项目将管理体系认证作为综合评分法中的加分项,分值设置合理,符合择优录取原则,****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关于公平竞争的规定。
法律依据:
①《****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本项目评分标准未设定排他性条款,符合法律规定。
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
综上所述,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质疑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相关规定,如质疑人对本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政府****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感谢质疑人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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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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