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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和《****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6〕23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对申报的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进行了遴选评比,拟确****学校(区农广校)承担我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反映,联系电话:027-****0013。
附件:**区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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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