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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一、答投标人问:
问:1、按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配备3人即可。本项目造价2593.6707万元,建议删减监理员1人。
答:删减1名监理员。修改后配置3人: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问:2、招标文件里总监理工程师未要求职称要求,但投标文件格式“4、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2、拟派出项目总监的证书复印件:1)项目总监须附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有提到职称证书,请代理将投标文件格式修改为“4、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2、拟派出项目总监的证书复印件:1)项目总监须附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答:总监无须附上职称证书。同步修改招标文件对应格式。
问:3、****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2号)规定,在建项目仅指一体化平台登记状态为“在建”的项目,预验收状态项目不属于在建项目范畴。总监现有任职项目平台登记状态为预验收,是否满足本次投标无在建项目资格要求。
答:不可以。未验收完仍属于在建。总监如有平台登记为预验收的任职项目,视为有在建项目,不满足本项目投标“无在建项目”资格。
二、招标文件修改为:
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中人员要求更改为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总监无须附上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