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澄清公告第(2)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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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

答疑纪要(二)

一、答投标人问:

问:1、按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配备3人即可。本项目造价2593.6707万元,建议删减监理员1人。

答:删减1名监理员。修改后配置3人: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

问:2、招标文件里总监理工程师未要求职称要求,但投标文件格式“4、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2、拟派出项目总监的证书复印件:1)项目总监须附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有提到职称证书,请代理将投标文件格式修改为“4、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2、拟派出项目总监的证书复印件:1)项目总监须附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标书代写

答:总监无须附上职称证书。同步修改招标文件对应格式。

问:3、****办公室《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关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实行自动监管评价的通知》(闽建办建函〔2024〕12号)规定,在建项目仅指一体化平台登记状态为“在建”的项目,预验收状态项目不属于在建项目范畴。总监现有任职项目平台登记状态为预验收,是否满足本次投标无在建项目资格要求。

答:不可以。未验收完仍属于在建。总监如有平台登记为预验收的任职项目,视为有在建项目。根据闽建建(2018)3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的通知》、闽建建〔2018〕37号《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市最多可在三个(含本招标项目)已在建监理项目上从业;但已在**市辖区外有已在建监理项目的,不得作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二、招标文件修改为:

1、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中人员要求更改为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1人。总监无须附上职称证书。

三、答疑纪要(二)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答疑纪要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9月2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9
答疑公告
凤凰山基础设施提升改造一期项目施工监理澄清公告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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